刻意沾染 第104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明霜回到家,她脱了外套,手指拢了拢自己的一头长发。
  室内开着地暖,暖融融的,比起外头的寒潮气温不可同日而语。
  江槐在办公,见到她,他停下了打字,把那份文件最后写完,随即,放了电脑。
  很少见,江槐没有在书房办公,而是在客厅。
  江槐在家,穿着浅灰色,质地柔软的亚麻衬衫,袖口解开了两颗,能看到微微凹下去的清瘦锁骨,袖口也挽上去了一些,明霜盯着他的右手手腕,江槐原本想去抱她,脚步顿住。
  “把手伸出来。”明霜说,见他伸了左手。她说,“右手。”
  江槐僵硬了一下。
  他肤色极为白皙,手腕上,那陈年的,交错的疤痕,这么多年过去了,完全没有半点消退的迹象。
  明霜瞥了他一眼,“怎么弄的,你自己应该也不记得了吧,你不是失忆了吗?”
  他抿着唇,看着她,一句话也不说。
  明霜却忽然伸出手,女人纤秀柔软的小手,轻轻抚摸而过他那处的皮肤,偶尔停下来,激起一阵酥麻。
  她记得,江槐以前,受不了别人和他有肌肤接触,他有些紧张地看向她。明霜只是垂着眼,没有嫌恶,她如新雪般纤秀洁净的手指,停留在他手腕丑陋的伤痕上,轻轻抚了抚。
  不用多言,有时候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动作,人身体的反应不会骗人。
  他微微喘了一下,眸光水润地看着她,他受不了,明霜这么对他。
  “霜霜。”他轻声反复叫着她的名字,声音里含着一点点沙哑,含而不露的尾音。
  “别在那勾引我。”明霜说,“晚上的药吃了吗?”
  “吃了。”他说。
  “头疼好点了吗?”
  江槐说,“不疼了。”
  便见明霜眯起那双娇贵漂亮的猫儿眼,“江槐,你自己失忆,是不是就觉得我也是傻子,很好糊弄了?”
  他摇头,亲了一下她的耳朵,把自己朝她送了送。暗示她可以继续抚摸他的手腕。
  “霜霜,我不用你担心。”他说,“很快都会好。”
  和她在一起,有她的爱滋润,他枯槁的心,像是被重新注入了泉水,什么都会好。
  江槐喜欢照顾她,喜欢对她好。他也喜欢明霜爱她,但是并不想因为自己的事情让她顾累。
  明霜第二天早早起来了,八点半,江槐还在睡,实在太少见了,明霜站在他床边,看到他的睡颜,表情有些复杂。
  这么多年,似乎还是第一次。她见到江槐的睡颜,因为他永远会在她之前起来,把一切都收拾妥当。
  晨曦从窗户里钻了出来。男人睫毛修长深浓,在苍白的肤色上落下一排整齐的阴影,比起醒着时,没有那么冰冷,反而显得更为柔软清丽一些。唇上被她咬破的创口还没愈合,一点点,在那薄薄的淡红的唇上格外明显。
  明霜给他把窗帘拉好。
  江槐很少能睡足一个安稳的觉,昨天,他吃过药,却迟迟不走,明霜最后把自己电脑搬到了他卧室,在他的书桌旁工作,后来,一转眼,见到江槐已经睡着了。他吃下的药里原本就有助眠的成分。
  她撕了一张便笺,提笔写了几个字,黏在了江槐床边上。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