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乱终弃怪物以后 第5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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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粘人,喜欢带着一嘴的血蹭他的脸,不把他蹭的面红耳赤绝不会心满意足地离开。
  他以前养过一只流浪狗,虽说物种不同, 他们两个的德性几乎一模一样!
  白天缠着他还勉强能应付, 毕竟他还要去给他做饭洗碗, 他最怕的是晚上。
  晚上简直是噩梦连连,就没消停过。
  他又困又不舒服,明匪玉却精神抖擞, 边轻声喊着他的名字,在他脸上这边亲一下, 那边蹭一下,被子里的手也不安分,到处乱摸, 腿也要勾着他,半个身体附在他身上。
  耳朵被热气吹的整夜整夜的滴血, 连额头上凸出的血管里都流淌着另一个人的气息, 那种让人头昏的香味。
  他病全好了之后, 明匪玉就更加没有忌惮了。
  他一开始会反抗,基本没用。
  实在受不了,也想过再去吹点风把自己搞病,不过没几天还是妥协了。
  明匪玉生长于万顷大山中,有些事情他做起来毫不避讳,甚至是大胆,热情的让人脸上辣辣的,给他戴枚戒指就能兴奋成这样,等成了亲,还不知道要怎么疯。
  正常的人类社会里,只要没正式结婚领证,害羞的小情侣接个吻都要避着人,但在大山里,在活死人族里,只要两个人看对眼了,彼此都愿意,可以直接做到最后一步,他们并不觉得有什么羞耻。
  他觉得目前和明匪玉还在试着谈恋爱的阶段,要矜持含蓄点,牵个小手已经很足够了,但明匪玉不这么觉得。
  他的脑回路非常直白却又很有道理。
  他想,你既然给我戴上了戒指,又答应和我过下去,那就是接纳了我,愿意和我在一起,我要抱你亲你不都是正常不过的求爱吗?我喜欢你,也想让你同样程度的爱我,所以黏着你,亲吻你,增进感情,有什么错吗?谁家浓情蜜意的小情人还要分被窝睡?!
  谢知归被他的观点惊的哑口无言。
  是、是……话是没错,有点道理,但是、但是……
  谢知归头疼,知道和他说不通。
  这就好比,家养的博美干净漂亮又懂礼貌,野外的狼不懂规矩、只服从野性本能,小狗要怎么和大狼说,没有经过主人的允许,它们不能滚一块玩,这要是被发现抓了起来,是要送宠物医院嘎了的。
  就算说了,你看他会听吗?一只在认真地拍爪子讲道理,另一只只会嗷嗷点头,好像听懂了,其实是左耳进右耳出,然后照样扑上来乱咬。
  ……讲不明白的,根本讲不明白。
  谢知归只能做出生气的样子警告明匪玉别太过分,否则他就把他戴戒指的那根指头剁了。
  目前明匪玉还能拿捏好分寸,但如果不小心激怒了他,谢知归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
  随明匪玉怎么亲怎么摸吧,只要不太过了,他闭上眼睛就睡,权当是有人在给他做全身按摩,尽量忽视,忽视不了就不断暗示自己,别和一只发疯的狗计较。
  这么一想,身上不舒坦,但心理上舒坦了点。
  但他还是嫌弃,贴这么近也不嫌热,一晚上要出一身的汗,黏腻腻的,澡都白洗了。
  好在很快,他找到了一个可以让明匪玉不粘着他的绝妙办法。
  那天晚上,明匪玉先洗好了,穿了件单薄的衣服侧躺在床上等谢知归回来,还烫了壶酒,寻思要等会怎么哄他喝下去。
  谢知归警惕性高,因为他酒品不好,一杯下去就倒了,他醉了之后会变得很粘人,粘在身上扒都扒不下去。
  但对明匪玉来说,巴不得他能主动靠上来,粘人是好事,妙事。
  谢知归一向磨蹭,但这次格外磨蹭,等的他以为他是不是在黑灯瞎火中滑倒了,刚要穿好鞋子下去看看,谢知归抱着用衣服包鼓鼓的东西回来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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