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璧归我 第56节(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男人粗粝的指腹不经意划过颈边的细腻肌肤,酥酥麻麻的痒意自脖颈蔓延全身。
  因为动作的束缚,他说话的时候离自己也很近。温热气息喷洒在耳边,完璧如不自觉颤栗几下,脸一下子红了。
  她没好意思侧眸看他,下意识往后缩了缩,接过他手里握着的乌发。
  眼神躲避着,说话也开始支支吾吾起来。
  好在这个时候服务生过来了,主动递过来几根皮筋。
  “女士,请问是需要皮筋吗?”
  完璧如这才慢半拍地抬眸,扫了眼,从五颜六色的皮筋里挑出了根黑色的,“谢谢啊。”
  景煜屹看她垂着脑袋,慢吞吞地扎头发的样子,视线扫过她红得惹眼的面颊,不动声色重新拉开距离。
  “怎么选黑的。”他突然问出声。
  据他观察,完璧如很注重搭配的细节。
  每天的发饰或首饰,会根据身上穿搭的主色调而决定。
  就像她今天穿了件果绿色的短款风衣,头上的发饰就一定会是同色系的。
  完璧如拿筷子的手顿了顿,没抬头,声音闷闷的,“我想了想,决定远离绿色一段时间。”
  景煜屹沉默几秒,“吴珉柔和你说了什么。”
  他继续问,“你不是最喜欢绿色吗。”
  “的确是这样。”
  被人明晃晃地内涵,纵使在吴珉柔面前表现得泰然自若,她心里却没那么好受。
  完璧如怕景煜屹觉得自己矫情,解释的时候还挺不好意思,“我现在,就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别扭。”
  见他半晌没说话,完璧如自顾自叹了口气,“明明是最有生命力的颜色,可惜被污名化得太严重了。”
  说到这,她突然有些好奇,“你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
  景煜屹思考了会儿,“说实话,没什么喜欢的。”
  他从小到大,其实都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事物。
  在他眼中,喜欢这个词,就意味着“渴望得到”。
  而这世间的大多数东西,对于他来说已经唾手可得。
  一件衣服、一双鞋,当面临选择的时候,他完全可以把所有颜色的版本都收入囊中。
  房间里的装修,要是看腻了,他甚至只要说一句话,就能从色系到风格全部换新。
  他压根用不着对任何颜色产生偏爱的情绪。
  对于其他的事物也是如此。
  “喜欢”两个字,对于他来说,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虚无缥缈的。
  直到遇见完璧如,才终于有了具象化的意义。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