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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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榛觉察到了,收起突如其来的感伤,转头对他说:“陆大人,若是哪天你落魄了,我便卖了这牌匾养你?你看这还是包金的呢,估计能换来不少银钱。”
  陆深看出方才她的情绪有些不对,见甄榛不想提,也不执意追问,只温柔应和:“那在下就先谢过甄小娘子了。”
  风华雪月的话偶尔一讲也就算了,甄榛还是只务实的松鼠,打起精神推了陆深去前衙当值,自己则进了院子准备明日的餐食。
  虽说大理寺四周住人的坊子较少,但仔细算算也有个二三十人,又不似在公厨做大锅。若是还做寻常的饭菜,怕是要把甄榛的手给累细一圈。
  不过甄榛自有打算。夏日嘛,就该吃烧烤喝啤酒,和三五好友做在一起举杯聊天。现下虽没有啤酒,但春天做的青梅汁已可以开封,不拘是兑酒还是直接饮用,都爽快的很。
  烧烤最缺不了的就是肥牛肥羊,只可惜现在随意宰杀耕牛是犯唐律的,只能多多地烤些羊肉串替代了。
  时间紧,来不及砍竹子做竹签,甄榛只能退而求其次,粗略地用柴刀削了柴火当成签子。不过甄榛可没有陆深那样的功底,费了老大的气力也才削成了一根坑坑洼洼的木棍。
  正拿着柴刀发愁,却看见虎形的阿多慢悠悠地走过来,用兽瞳瞥了甄榛一眼,从虎掌垫中亮出利爪,三下五除二的就把那根“残次”木棍削成了适合串肉的签子。
  “臭小孩,别以为我没看出来你在和我翻白眼!不就是爪子,好似我没有一样。”甄榛分明从阿多眼中看出了嘲笑,气哼哼地敲了一下他的头。
  阿多却不怕她,用虎形回答道:“是是是,你有你有,还是一爪一颗榛子那种,我们虎爪在松鼠爪面前很本不值一提,你才是真正的山大王。”
  “懒得和你争,削签子的活就交给你了,每根签子都要光滑没有毛刺,若是做不到,你明日就站在一旁闻味吧!”甄榛哼了一声,将手中的柴火一股脑全堆到阿多面前,拍拍手起身去准备腌料。
  “女孩子真是难搞,明明平时细声细语的,发起火来比我的虎啸声还可怕,真是……”阿多以为甄榛听不到,偷偷小声抱怨着,没想到甄榛一个眼刀飞过来,立马把话憋了回去,老老实实地继续干活。
  天气炎热,怕食材不能过夜,甄榛便先把腌料调制备好,等明日早起再将需要用的食材处理了,保证烤出来的烧烤即美味又卫生。
  与其他料理不同,唐代的烧烤已经自成一派,尤其是在王公贵族、豪门世家中,胡人的烧烤最是流行,甚至还衍生了许多奢靡的吃法。炙羊肉已经不算新鲜,驼峰才更受欢迎——《酉阳杂俎》曾记载:“将军曲良翰,能为驴鬃驼峰炙。味甚美。”,因炙肉手艺而上了史书的将军也是不常有,可见唐代人民对其热爱。
  更有甚者,把一整只羊剖开,放入塞满香料食材的童子鹅,用针线缝合后放在火上炙烤,等烤熟后丢弃羊肉,只“取鹅浑食之,谓之‘浑羊殁忽’”。
  甄榛可没有这样的财力,不过是早早起来去西市买了着现宰杀好的羊肉,还怕人太多填不饱肚子,另买了昆仑瓜、韭菜、雍菜等配菜,又去肉铺子里头买了猪脚,一并烤来吃。
  等串完腌制好的食材,申时已过了一半。
  怕时间太晚赶不上宵禁,甄榛赶忙用特意买来的红柳木生了火,将烤串们一一架上烤炉。
  先是用大火快烤,等到油脂渗出,快速刷一层蜂蜜,使羊肉的鲜美在野山蜜甜美滋味的衬托下更加凸显出来。
  若是能吃辣,便把烤串在辣椒粉中迅速滚上一圈,足足地裹满辣子,红彤彤一片,煞是好看。
  而红柳木独特的香气则给烤串增添了额外的香气,好似在一众豪放不羁的武将中出了一位风流才子,植物的清香微微压了一下肉类的肥腻。
  最后上桌前,撒上足足的香料提味。这样烤出来的串儿,既有现代烧烤的精细,又有唐代烧烤的豪气,是独属于甄榛手下的滋味。
  甄榛让阿多把烤串端上木桌。
  刚一上桌,只见大家伙个个都迫不及待地伸手拿串,不等烤串放凉便一口将肉扯了下来,。有不能吃辣的,在一旁拼命吸溜着舌头的同时,还不忘再抢两串在手里拿着。
  羊肉鲜美多汁,先是辣、再有咸,而后细细咀嚼还能品到野山蜜的滋味;猪蹄烤出胶质,在猛火下肉汁肉汁收缩,却丝毫不觉油腻;最后再吃一口配菜填满所有缝隙,这才摸着微微鼓起的肚子,长舒一口气,捧了青梅汁做消食饮子。
  一顿烧烤吃的宾主尽欢,而甄榛“第一厨娘”的名头也随着参宴四邻的卖力宣传,在坊中渐渐传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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