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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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牧想了想。
  接着说道:“这样的话,那就存在着非故意误导。”
  “这两个女子求助的时候,未说明缘由,使男孩误以为是救人,同样存在因果关系。”
  “不过这个因果关系属于非故意,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法律上。
  并没有过失杀人罪的概念,只有过失致人死亡罪。
  而作为求助者。
  有义务向救援者说明所有情况,讲清楚事件的危险性。
  若因为没表明清楚情况,产生了误导,同样构成了过失犯罪。
  因为她们的过失……
  使得男孩下水试图救人。
  “那……那如果都清楚是救狗呢?”
  宋天成咽了咽口水,也跟着问道。
  作为目击者。
  他当时离的比较远,只看到了大概经过。
  秦牧接着说道:“如果双方都明知是救狗,从而导致溺亡,在刑事上则不用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
  不存在错误认知。
  也不存在过失隐瞒。
  也就是说……
  所有行为,都是男孩基于正常认知,出于见义勇为的热心,而做出的。
  跳入水中的行为……
  系危险自陷。
  虽然男孩因此而丧生,但和两名女子在法定上不存在因果关系。
  法定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和平时的认定,有着逻辑上的区别。
  “不过她们两人,在一只狗落入水中的情况下,出于慌乱,向未成年求救,并且放任未成年下河,这种行为……还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说到这里。
  秦牧轻叹了一口气。
  刑事上和她们无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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