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我吃了野菌子能通灵 第104节(1 / 4)
一直等到b市和高鲁木斯的同事们过来,女人才从地上站起身。
临走之前,她提了一个请求:
“我能把小达娃带走吗?外面都是狼群,它自己没办法活下去的。”
“可以。”
谈靳楚应许了她,但也提了一个问题。
“你还没有回答,你叫什么名字。”
女人戴着手铐,看着他,然后摇了摇头。
“名字我忘记了,没有撒谎。”
她真的记不清自己叫什么,也不记得如今的年龄。
印象中,自己似乎经历过多地辗转,直到十几年前才被人安置在这间碉房中。
那些人是愿意把名字和身世告诉她的,只不过她不愿意知道。
因为很多时候,知道的多了,也是一种痛苦,倒不如就这么无知下去。
他们也没有强求,叮嘱她,西屋的房间木板下有个地窖,可以躲避统计局的人口普查。
适应无人区恶劣的自然条件后,她便觉得这是个好地方。
虽然前些年也会有流窜的逃犯躲到这边来,企图杀害她,抢她的房子,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发展,警察们追踪的效率迅速提升,她的生活就更加平静了。
也正因此,女人对警察们极为尊敬。
她觉得,自己平静的生活由他们来打破,也没什么关系。
跟着身穿制服的男警走出家门,她没有回头,而是看了看夜空。
月亮很亮,星星也很亮。
入夏的几场夜雨之后,天要晴了。
这里是高鲁木斯,处于高原腹地,海拔4600米,空气稀薄,日照强烈。
强烈到只用很短的时间,就给她晒出了满脸的高原红。
可现在,深吸一口雨后略带土腥味儿的空气,她才恍然有了一种终于得见天日的感觉。
“谢谢你们……”
她低声说了一句。
谢谢一路找来的警察,也谢谢十几年前解救她、安顿她的那些人。
更谢谢这片伟大的土地。
只不过,她并不知道——
在被带到市公安局后,那位皮肤白皙、眼神冷漠,给她戴上手铐的男警察,向他的同事们说道:
“她应该不是藏区本地人,从长相上来看,更像是y省那边的少数民族,泰族。” ↑返回顶部↑
临走之前,她提了一个请求:
“我能把小达娃带走吗?外面都是狼群,它自己没办法活下去的。”
“可以。”
谈靳楚应许了她,但也提了一个问题。
“你还没有回答,你叫什么名字。”
女人戴着手铐,看着他,然后摇了摇头。
“名字我忘记了,没有撒谎。”
她真的记不清自己叫什么,也不记得如今的年龄。
印象中,自己似乎经历过多地辗转,直到十几年前才被人安置在这间碉房中。
那些人是愿意把名字和身世告诉她的,只不过她不愿意知道。
因为很多时候,知道的多了,也是一种痛苦,倒不如就这么无知下去。
他们也没有强求,叮嘱她,西屋的房间木板下有个地窖,可以躲避统计局的人口普查。
适应无人区恶劣的自然条件后,她便觉得这是个好地方。
虽然前些年也会有流窜的逃犯躲到这边来,企图杀害她,抢她的房子,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发展,警察们追踪的效率迅速提升,她的生活就更加平静了。
也正因此,女人对警察们极为尊敬。
她觉得,自己平静的生活由他们来打破,也没什么关系。
跟着身穿制服的男警走出家门,她没有回头,而是看了看夜空。
月亮很亮,星星也很亮。
入夏的几场夜雨之后,天要晴了。
这里是高鲁木斯,处于高原腹地,海拔4600米,空气稀薄,日照强烈。
强烈到只用很短的时间,就给她晒出了满脸的高原红。
可现在,深吸一口雨后略带土腥味儿的空气,她才恍然有了一种终于得见天日的感觉。
“谢谢你们……”
她低声说了一句。
谢谢一路找来的警察,也谢谢十几年前解救她、安顿她的那些人。
更谢谢这片伟大的土地。
只不过,她并不知道——
在被带到市公安局后,那位皮肤白皙、眼神冷漠,给她戴上手铐的男警察,向他的同事们说道:
“她应该不是藏区本地人,从长相上来看,更像是y省那边的少数民族,泰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