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化钾。你们间谍惯用的,我相信你比我清楚(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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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铮尚带着秋夜的冰冷霜露,震怒的神情下深藏的是无法忍受的焦急和脆弱,他一脚踢开铁门,刺耳的刮擦撞击声在黑暗中炸开,像是怒不可赦的巨石入水,激散了一池的冷沉阴抑。
  “你疯了!”他一把揪起李晟的衣襟,狠狠地挥拳兜头上去,皮骨撞击的声音清晰可闻,令人一阵牙酸抖瑟。
  “操……”李晟被打得踉跄倒地,脸上顿时挂彩,耳畔嗡嗡作响,一股子鼻血汩汩流下,咸涩窒闷的痛感充盈鼻间,让他痛苦地蜷缩起了身子,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谢铮瞥一眼性命无虞的顾叶白,那颗沉甸甸的大石方才自心口舒缓落下。看向一旁的男人,他惊怒中乱七八糟地混着失望,厉声质问李晟,“你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如果不是监狱的守卫发现不对,连夜报给了我,你就真的要背着我处决她?”
  “我再清楚不过了!谢铮,我当然清楚我再做什么。”李晟捂着脸爬起来,目眦欲裂地冲谢铮大吼,“你看看你今天都做了什么?刑讯,折磨,拷问,一步步你亲手来做。接下来又是什么?眼瞧着她不行了,再亲自动手杀了她?”
  “然后呢?再像当年那样,疯疯癫癫,几欲崩溃,把自己糟践得不成样子?谢铮,我怎么会眼睁睁地看着你重蹈覆辙!”
  谢铮沉默地看着他,身上的气息凝结成厚沉的阴霾,层层迭迭,挤压堆埋,让人几乎喘不上气来。
  良久,他艰涩地开口,冷道:“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夜深了。去,送李先生回府。”
  作者的碎碎念:
  换了封面,是一位亲亲读者为这本书友情制作的,@血玄xj,在这里再一次表达感谢,超级棒的!
  另,至于书名的事情,我换得仓促,也没跟大家好好解释,看到有不少小可爱问,就在这里统一说一下。
  首先,有一部分的原因,是“与狼共舞”这个名字确实不太符合现在大部分姑娘的审美,不是很有吸引力,当然这是最次要的一点。
  第二,最重要的是,我想要表达一种更深层的内涵。阿铮当年留恋花丛酒色,辗转权势纷争,却一直有难以愈合的旧伤,和无法寄托的迷茫;而叶白更是如此,童年不幸,血管中流淌着的一半是岭北的血,一半是岭南的血,在山南山北间徘徊,却始终找不到属于自己的家乡。到最后,两人方才发现,原来我心安处就是吾乡,无论阵营南北。与其一生孤寂难安,不如归去到吾乡,到那心安之处。
  比起单纯强调两人之间关系的危险敏感,我更想要表达一种温情含蓄的感情线索,有的亲亲说以前的更好,我能理解,并且很乐意大家各抒己见。但同时也希望大家能试着理解接受我想要表达的一些东西。爱你们(*^w^*)
  最后,其实还有一点,我想要将所有的文都用契合的词牌名来命名,不如归去算是开了个头。
  好啦,首-发:lamei4.com (woo17.com)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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