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13节(3 / 4)
吃饱之后,除了秦易去洗碗之外,剩下三人开始了各自的忙碌。秦朗蹲在了水井旁边,小手捏着丝瓜瓤在清洗土坛子,棕色的坛子内外附着着釉质,清洗起来并不困难。
二叔正将粗盐洒向要腌制的猪肉,这些肉放置在盆中已经好一会儿了,它们从猪身上分离下来后并没有清洗,断面上还沾着鲜红的血迹。豆大的粗盐落在肉上,除了小部分能粘在肉上,大部分则滚落至盆底。
二叔捧起粗盐,不断地用它们揉搓着猪肉,随着他的动作,粗盐碎成了细盐。每一寸猪肉都得到了充分的揉搓,方便渗入更多的食盐。
夏天并不是腌制肉类的最佳季节,为了让肉不腐坏,二叔加大了盐的用量。等揉搓好猪肉后,他还要和秦易一起提着这些肉放在后山的山洞里。山洞中温度低,火腿将在洞里腌透风干,也会存在洞里,想吃时去取就行了。
简嘉本想帮二叔一起做火腿,又怕自己没经验反而帮了倒忙,见二叔一人游刃有余,她将目光放在了面前的木盆里。盆中放着七八块切成巴掌大小的五花肉,这是野猪身上剩余的五花,她要用它们来制作成一道味道好又能长期存放的坛坛肉。
说起坛坛肉,上辈子她有幸吃过一次。有一次她室友返校时带了一盒子肉,那肉酥而不烂肥而不腻,给她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后来她缠着室友,才问来了肉的名字和做法。
想要做坛坛肉,最好用猪五花部分。五花肉用盐腌制一段时间给肉上个底味,然后清洗干净后用油炸透,再将肉摁在坛子中,封上炸肉用的油。
说起来简单,可是每一步都不能大意,就拿腌制肉来说,盐多了肉太咸,盐少了肉没味道不说还不容易存放。简嘉问来的方子里,肉和盐的比例为十斤肉二两盐,除去中午做红烧肉用掉的两刀五花肉后,还剩三十五斤五花肉。
做红烧肉之前,她已经将这些肉用盐腌制上了。如果现在是冬天,这些肉需要一晚上才能腌好,可现在是夏天,只要两个时辰就能腌制到位。此时肉块中的血水被腌制出来,原本红润的瘦肉脱水,看起来颜色有些暗沉。
简嘉戳了戳肉块,指尖传来腌肉的僵硬和冰凉。肉腌制成这样就差不多了,可以开始清洗肉了。
作者有话说:
阿聋不算挑食,但是苦瓜是我永远都无法接受的存在。此外我还有不吃内脏的基友,闻不了香菜味道的朋友,看到姜就头大的同学……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农家坛坛肉(下)◎
无论在什么季节,简嘉清洗肉类时都会用使用温水。微凉的腌肉浸在温水中用不了多久就带上了温度,清洗得更加彻底的同时,也能缓解油渍带来的黏腻感。
洗好锅碗走出厨房大门的秦易听见了水波摇曳的声音,侧头看去时,就见简嘉正在清洗五花肉。她面向院子,身前放着盛了热水的木盆,木盆浸泡着大块的五花肉,她的双手正浸在温水中揉搓着五花肉。
简嘉的手指很好看,十指纤细修长,指腹饱满,就连指甲弯曲的弧度都是那么恰到好处。这是一双精贵的手,一眼看去就能知道手的主人何等娇贵。可现在,这双精贵的手却在熟练地清洗五花肉。
每当洗好一块肉,简嘉就会将它放到一边的竹篓中滤水。比巴掌还大的五花肉颤巍巍地托在她的掌心中,她微微转身伸长胳膊,掌心向着竹篓倾斜,五花肉就会顺势脱出,稳稳落到竹篓里。
秦易自己也是做惯了家务的人,可如果换做他来洗肉,他的袖口难免会沾上水渍,木盆周围的地上也会溅满水渍。然而简嘉的袖口却干爽又整洁,木盆周围也只有星星点点的水痕,她的动作行云流水,像是经常做这样的事。
同样是做事,有些人做事让人着急,有些人做事却让人赏心悦目。简嘉显然是后者,看她做事是一种享受,她的动作明明不是很快,却有条有理非常细致。秦易越是观察,越发觉得简嘉厉害。
秦易的眼神暗淡了几分,心中涌出了淡淡的愧疚。他原本想的是带简嘉回家,好好照顾恩人之女,却不曾想他和他的家人反而受到了她的照顾。原以为她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没想到她除了会做很多好吃的之外,还是个很会生活的姑娘。接她回来的这段日子里,每一天家中都会发生一些令人欣喜的变化。
看盆地还堆积着厚厚的一层五花肉,秦易快步上前:“我来洗肉吧。”
简嘉抬眼看了秦易一眼,笑道:“很快就洗完了,你别脏了自己的手。如果实在想帮忙的话,一会儿帮忙把污水倒了?”
秦易什么都没说,只是沉默地蹲下身,捞起水中的肉开始清洗。简嘉一怔,忍不住抿嘴一笑,也不再多说什么了,当她的手伸向下一块肉时,就听秦易低沉地说道:“你的嘴巴有点干,我给你倒了一杯茶,你先去喝了吧。”
简嘉眨了眨眼,不得不说秦易观察入微,她确实渴了。舔了舔有些干的嘴唇,简嘉起身甩了甩手:“行,我先喝杯茶。”
等她喝完水回来时,却发现秦易占了自己的位置在洗肉,她愣了愣,便走到了秦易方才的位置,刚准备蹲下碰肉,秦易却忽地端起水盆避开了她探过来的手,淡淡道:“快洗完了,你别脏了自己的手。”
简嘉眉毛微微上挑,秦猎户这是将自己方才说过的话原封不动还给了自己吗?简嘉摸了摸鼻子,心情莫名有些不好意思。她抿了抿唇,又有些愉快,谁不喜欢有人帮忙做事呢?正好她能偷个懒,再去喝点水。
秦易清洗着猪肉,声音和缓和简嘉闲聊道:“你的厨艺很好,是伯母传授的吗?”
简嘉微微一笑,怎么可能是原主的娘亲传授的呢?原主的爹娘宠爱她,从不让她做粗活和家务,就是因为她满脑子风花雪月连生活都无法自理,原主她爹才会给她过继了一个继兄。如果原主能像她娘一样打理好家务,也就不会有后来这么多糟心事了。
而她也没有原主那么好的运气,能遇到疼爱她的父母。她的亲生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而后快速组建了新的家庭。这两人谁都不想要她,她像皮球一样被二人来回横踢。最后还是年迈的外公外婆看不过去收留了她。 ↑返回顶部↑
二叔正将粗盐洒向要腌制的猪肉,这些肉放置在盆中已经好一会儿了,它们从猪身上分离下来后并没有清洗,断面上还沾着鲜红的血迹。豆大的粗盐落在肉上,除了小部分能粘在肉上,大部分则滚落至盆底。
二叔捧起粗盐,不断地用它们揉搓着猪肉,随着他的动作,粗盐碎成了细盐。每一寸猪肉都得到了充分的揉搓,方便渗入更多的食盐。
夏天并不是腌制肉类的最佳季节,为了让肉不腐坏,二叔加大了盐的用量。等揉搓好猪肉后,他还要和秦易一起提着这些肉放在后山的山洞里。山洞中温度低,火腿将在洞里腌透风干,也会存在洞里,想吃时去取就行了。
简嘉本想帮二叔一起做火腿,又怕自己没经验反而帮了倒忙,见二叔一人游刃有余,她将目光放在了面前的木盆里。盆中放着七八块切成巴掌大小的五花肉,这是野猪身上剩余的五花,她要用它们来制作成一道味道好又能长期存放的坛坛肉。
说起坛坛肉,上辈子她有幸吃过一次。有一次她室友返校时带了一盒子肉,那肉酥而不烂肥而不腻,给她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后来她缠着室友,才问来了肉的名字和做法。
想要做坛坛肉,最好用猪五花部分。五花肉用盐腌制一段时间给肉上个底味,然后清洗干净后用油炸透,再将肉摁在坛子中,封上炸肉用的油。
说起来简单,可是每一步都不能大意,就拿腌制肉来说,盐多了肉太咸,盐少了肉没味道不说还不容易存放。简嘉问来的方子里,肉和盐的比例为十斤肉二两盐,除去中午做红烧肉用掉的两刀五花肉后,还剩三十五斤五花肉。
做红烧肉之前,她已经将这些肉用盐腌制上了。如果现在是冬天,这些肉需要一晚上才能腌好,可现在是夏天,只要两个时辰就能腌制到位。此时肉块中的血水被腌制出来,原本红润的瘦肉脱水,看起来颜色有些暗沉。
简嘉戳了戳肉块,指尖传来腌肉的僵硬和冰凉。肉腌制成这样就差不多了,可以开始清洗肉了。
作者有话说:
阿聋不算挑食,但是苦瓜是我永远都无法接受的存在。此外我还有不吃内脏的基友,闻不了香菜味道的朋友,看到姜就头大的同学……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农家坛坛肉(下)◎
无论在什么季节,简嘉清洗肉类时都会用使用温水。微凉的腌肉浸在温水中用不了多久就带上了温度,清洗得更加彻底的同时,也能缓解油渍带来的黏腻感。
洗好锅碗走出厨房大门的秦易听见了水波摇曳的声音,侧头看去时,就见简嘉正在清洗五花肉。她面向院子,身前放着盛了热水的木盆,木盆浸泡着大块的五花肉,她的双手正浸在温水中揉搓着五花肉。
简嘉的手指很好看,十指纤细修长,指腹饱满,就连指甲弯曲的弧度都是那么恰到好处。这是一双精贵的手,一眼看去就能知道手的主人何等娇贵。可现在,这双精贵的手却在熟练地清洗五花肉。
每当洗好一块肉,简嘉就会将它放到一边的竹篓中滤水。比巴掌还大的五花肉颤巍巍地托在她的掌心中,她微微转身伸长胳膊,掌心向着竹篓倾斜,五花肉就会顺势脱出,稳稳落到竹篓里。
秦易自己也是做惯了家务的人,可如果换做他来洗肉,他的袖口难免会沾上水渍,木盆周围的地上也会溅满水渍。然而简嘉的袖口却干爽又整洁,木盆周围也只有星星点点的水痕,她的动作行云流水,像是经常做这样的事。
同样是做事,有些人做事让人着急,有些人做事却让人赏心悦目。简嘉显然是后者,看她做事是一种享受,她的动作明明不是很快,却有条有理非常细致。秦易越是观察,越发觉得简嘉厉害。
秦易的眼神暗淡了几分,心中涌出了淡淡的愧疚。他原本想的是带简嘉回家,好好照顾恩人之女,却不曾想他和他的家人反而受到了她的照顾。原以为她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没想到她除了会做很多好吃的之外,还是个很会生活的姑娘。接她回来的这段日子里,每一天家中都会发生一些令人欣喜的变化。
看盆地还堆积着厚厚的一层五花肉,秦易快步上前:“我来洗肉吧。”
简嘉抬眼看了秦易一眼,笑道:“很快就洗完了,你别脏了自己的手。如果实在想帮忙的话,一会儿帮忙把污水倒了?”
秦易什么都没说,只是沉默地蹲下身,捞起水中的肉开始清洗。简嘉一怔,忍不住抿嘴一笑,也不再多说什么了,当她的手伸向下一块肉时,就听秦易低沉地说道:“你的嘴巴有点干,我给你倒了一杯茶,你先去喝了吧。”
简嘉眨了眨眼,不得不说秦易观察入微,她确实渴了。舔了舔有些干的嘴唇,简嘉起身甩了甩手:“行,我先喝杯茶。”
等她喝完水回来时,却发现秦易占了自己的位置在洗肉,她愣了愣,便走到了秦易方才的位置,刚准备蹲下碰肉,秦易却忽地端起水盆避开了她探过来的手,淡淡道:“快洗完了,你别脏了自己的手。”
简嘉眉毛微微上挑,秦猎户这是将自己方才说过的话原封不动还给了自己吗?简嘉摸了摸鼻子,心情莫名有些不好意思。她抿了抿唇,又有些愉快,谁不喜欢有人帮忙做事呢?正好她能偷个懒,再去喝点水。
秦易清洗着猪肉,声音和缓和简嘉闲聊道:“你的厨艺很好,是伯母传授的吗?”
简嘉微微一笑,怎么可能是原主的娘亲传授的呢?原主的爹娘宠爱她,从不让她做粗活和家务,就是因为她满脑子风花雪月连生活都无法自理,原主她爹才会给她过继了一个继兄。如果原主能像她娘一样打理好家务,也就不会有后来这么多糟心事了。
而她也没有原主那么好的运气,能遇到疼爱她的父母。她的亲生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而后快速组建了新的家庭。这两人谁都不想要她,她像皮球一样被二人来回横踢。最后还是年迈的外公外婆看不过去收留了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