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三章:高天封闭和为期一万年的进化(5 / 9)
“库尔弥斯先生您这还是第一次来到光明圣山呢!”
“对于我们来说,您可以说是罕见的贵客了。”
杜玛和库尔弥斯二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竞争的对手,在之前二者也是会避免见面的,倒不是因为什么过节,只是本能上的一种避让。
不过今天,库尔弥斯似乎不在乎这个问题了。
库尔弥斯看着杜玛,他问了一个显得有些突兀和直接的问题。
“你为什么不离开呢?”
“你明明也可以带着一部分翼人离开这个世界的。”
杜玛说:“能带走的已经被我送离开了,他们现在已经在兹赫翁世界开始了新的生活。”
“剩下的我本来就带不走,兹赫翁世界也不需要我们。”
“我们想了想,那就留下来吧!”
“就算末日降临,我也会将信仰和追随我的灵带着一起,归于梦界之中。”
“而且神灵和所有的职业者都完全离开的话,人们也会彻底失去希望和信仰,那才是真正的末日。”
虽然知识神系带走了绝大部分的人,不过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接受转化成信息生命那种形态。
很多人固执地选择了留下。
哪怕文明体系崩溃,他们也不愿意用这种方式离开。
库尔弥斯:“第一阶段,只是高天之上的风暴蔓延合拢,当第二阶段晶壁封闭的时候,这里的梦界领域也会和外面的世界隔开,你们哪怕躲入梦界之中也依旧会被堵死在这里。”
杜玛:“至少不会死是不是?”
“每一位神话都做着自己能够做的事情,对于我来说,这就是我能够做到的事情了。”
杜玛从天空看向人间,平静之中用略显落寞的话说道。
“陪着我们的文明,度过最后的时光。”
这个时候库尔弥斯突然开口对着杜玛说道:“除了魔网自循环城和信息神国之外,其实还有着一条道路可以走。”
杜玛看向了库尔弥斯:“什么道路?”
库尔弥斯说:“以灵性权柄引导众生进化,一点点进化成灵基生命,一种可以在真实和虚幻之中转化的生命,然后居住在梦界之中。”
杜玛:“灵基生命?”
库尔弥斯点头:“其实就是你们的天使形态,我也可以用融灵咒印的方式融入各种现实物质之中,从而拥有各种各样的生命形态。”
“而你们天使既可以以灵体的方式存在,也可以通过融合光、火焰、水的方式成为不同形态的天使进入现实世界,这就是我所称呼的灵基生命。”
杜玛说:“但是普通人可没有办法成为天使的形态,只有权能者才可以进行转化。”
库尔弥斯这个时候拿出了一样东西,看上去有些类似于第三代魔晶卡的结构,不过是一个菱形钻石的形状。
“这是魔力转化器官,可以让凡人也拥有释放魔力的能力,只是不能够修行。”
“我根据阿努曾经的一些经历借鉴找到了一种方法。” ↑返回顶部↑
“对于我们来说,您可以说是罕见的贵客了。”
杜玛和库尔弥斯二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竞争的对手,在之前二者也是会避免见面的,倒不是因为什么过节,只是本能上的一种避让。
不过今天,库尔弥斯似乎不在乎这个问题了。
库尔弥斯看着杜玛,他问了一个显得有些突兀和直接的问题。
“你为什么不离开呢?”
“你明明也可以带着一部分翼人离开这个世界的。”
杜玛说:“能带走的已经被我送离开了,他们现在已经在兹赫翁世界开始了新的生活。”
“剩下的我本来就带不走,兹赫翁世界也不需要我们。”
“我们想了想,那就留下来吧!”
“就算末日降临,我也会将信仰和追随我的灵带着一起,归于梦界之中。”
“而且神灵和所有的职业者都完全离开的话,人们也会彻底失去希望和信仰,那才是真正的末日。”
虽然知识神系带走了绝大部分的人,不过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接受转化成信息生命那种形态。
很多人固执地选择了留下。
哪怕文明体系崩溃,他们也不愿意用这种方式离开。
库尔弥斯:“第一阶段,只是高天之上的风暴蔓延合拢,当第二阶段晶壁封闭的时候,这里的梦界领域也会和外面的世界隔开,你们哪怕躲入梦界之中也依旧会被堵死在这里。”
杜玛:“至少不会死是不是?”
“每一位神话都做着自己能够做的事情,对于我来说,这就是我能够做到的事情了。”
杜玛从天空看向人间,平静之中用略显落寞的话说道。
“陪着我们的文明,度过最后的时光。”
这个时候库尔弥斯突然开口对着杜玛说道:“除了魔网自循环城和信息神国之外,其实还有着一条道路可以走。”
杜玛看向了库尔弥斯:“什么道路?”
库尔弥斯说:“以灵性权柄引导众生进化,一点点进化成灵基生命,一种可以在真实和虚幻之中转化的生命,然后居住在梦界之中。”
杜玛:“灵基生命?”
库尔弥斯点头:“其实就是你们的天使形态,我也可以用融灵咒印的方式融入各种现实物质之中,从而拥有各种各样的生命形态。”
“而你们天使既可以以灵体的方式存在,也可以通过融合光、火焰、水的方式成为不同形态的天使进入现实世界,这就是我所称呼的灵基生命。”
杜玛说:“但是普通人可没有办法成为天使的形态,只有权能者才可以进行转化。”
库尔弥斯这个时候拿出了一样东西,看上去有些类似于第三代魔晶卡的结构,不过是一个菱形钻石的形状。
“这是魔力转化器官,可以让凡人也拥有释放魔力的能力,只是不能够修行。”
“我根据阿努曾经的一些经历借鉴找到了一种方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