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再次创业(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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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笔在咖啡厅内,还保持着自己的风度,但出了咖啡厅,走到没人看到他的地方,刘笔立马欢呼雀跃起来,好啊,穆春城良心发现,终于不再搞自己了,虽然那些话的真实性还有点水分,但他既然把话说出来了,短时间内,肯定没脸过来捣乱,刘笔能安心搞自己的事业了。
  还是阳光市好啊,刘笔的一切人脉都在这里,只要在这里,他就饿不死,真好啊,真好啊,真好啊……刘笔连连感慨真好啊,然后快速跑回家,把这个好消息,通知吴霜,让她也赶紧高兴高兴。家里,吴霜不在家,她去处理辞职之后的事情,刘笔既然要留下来了,那吴霜也就不能辞职。
  给吴霜去了电话,还好,她还没回去,刘笔在电话里就把这边的事情说了,吴霜并没有高兴,先问了一句:“你确定是真的吗?”
  刘笔说:“话肯定是穆春城说的,但有效期有多久,我就不知道了,但最起码近期之内,他不可能在出手了,病还没好,有了这次的教训,他起码要在家休养一百天,我们时间,还挺富裕。”刘笔呵呵笑笑,对其他人来说,一百天的时间,要建立一个公司的名声,确实很不容易,但是在刘笔身上,这个点,压根就不存在,他的养殖场开办起来,能在短时间内发展起来,这是他的优势,其他人根本没办法比的。
  吴霜又问了一遍:“你当真要留下来,不走了?”
  刘笔说:“你爸也支持我留下来,现在唯一的捣乱因素,穆春城不是问题了,我留下来,优势更大。而且你爸爸说得对,去上海,我除了钱,一无所有,一切都要重新开始,但是在这里,我有我的人脉,有我的优势,我可以依照之前积累下来的经验和名声,迅速再把自己的公司建立起来,我想,这一点,我能做得到,你得相信我。”
  “好吧,那我就相信你一回,这边的工作,我就不辞了,换一个地方,你说县里的土地局怎么样?也能给你方便。”
  吴霜在说私下操作的事情,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闻了,刘笔也需要一个能给他助力的老婆,土地局,那就土地局吧。刘笔丝毫不担心,吴霜能不能进入土地局,以吴学民的影响力,进一个小小的土地局,绰绰有余。而且就算不依靠吴学民,按照吴霜之前在刘家村干的成绩来看,她要进入土地局,虽说有点麻烦,但也并非难事。
  吴霜的事情,刘笔插不上手,让她自己操作就好,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把自己的新公司建立起来。不,这次不能说是新公司了,只是单纯的养殖场。开办一家养殖场,这一次,刘笔的选址远离了刘家村,甚至远离了琳琅乡,他要在阳光市郊区开一家养殖场,因为就各种数据来看,阳光市的消费能力比县里要高不少,在县里开的那一家旗舰店,销量没有在市里开的好,所以,这一次,刘笔将要主打市里,将养殖场建在市郊区附近,也便于运输,还能节省运输费用。
  阳光市的郊区,说是郊区,其实已经是城乡结合部,脏乱差不说,治安也并不大好,因为阳光市下辖的乡村进城务工人员,都会选择住在这种地方,人设混杂,自然无法无天。这里的地下世界,怕是比市里的还要精彩,刘笔去城乡结合部之前,换上了自己的运动服,他估计,这一次,进去,八成要动手。
  搞错了,不是八成,是百分之百,刘笔刚进去,立马有人出来拦住他:“喂,看你有点眼生,第一次来是不是?”
  刘笔拍着那人的肩膀说:“是我啊,你忘记了?我们前几天还在一起吃过饭呢。”
  那人想了想,也是一脸惊喜:“原来是你小子啊,你看我这记性……你他妈真以为我傻啊,你就是第一次来,来干什么的。”
  好吧,这人真的不蠢,刘笔还以为用那么简单的办法就能过去的呢,既然没办法好好说,那就强硬一些吧。刘笔装作憨样,道:“我进城打工,来租房子的,呵呵呵……”
  “租房子?”那人上下看看刘笔,一身三钱不值两钱,一看就知道是夜市地摊买的运动装,除了体格比较瘦小,白白净净的脸,其他和穷屌丝没区别,不过无所谓,有些刚毕业的大学生都是这样,白白净净的,干几天活就成老苦力了。
  “租房子啊,就你一个人?”
  “对,不是,算上我,一共四个人。”
  “哦,你们一个月能赚多少钱啊?”
  刘笔扒着手指头算了算,以前没细算过账,现在人家问了,说不出来,还真有点尴尬,说个大概数字吧,刘笔扒着手指头说:“三四十万吧。”
  前面一排小混混齐齐摔倒,他妈的,这人是傻子来的吧,月收入三四十万的人,还用来这种地方租房子?为首的小混混当场就怒了,救助刘笔的领子:“你耍我们的是不是?”
  刘笔握住他的手腕,一点点把他的手扳开,冷了脸:“我不喜欢别人抓我的领子,当混混,一点眼力都没有,怎么当?把你们这片的老大叫出来,我有事情和他谈。”刘笔一甩胳膊,那人被甩了个踉跄,但他真的不知道厉害,立马叫人:“打死算我的。”
  还打死算你的,刘笔一一闪过打过来的拳头,两三步跨到小混混的面前,揪住他的衣领,把他领了起来:“打死你,算不算你的?”
  …………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不能正常交流的时候,暴力,是最有用的,刘笔一同拳脚打服了这群小混混,通关副本之后,见到了他们的老大,一个年过半百的老混混,这个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刘笔就纳闷了,同样都是出来混的,怎么市里的混混穿西服,开豪车,你们就是这般摸样呢?大冬天脖子上挂着大金链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脑残混混是吧。
  “你就是他们的老大?”
  “对,这片都是老子管的,你他妈混哪里的?”
  “哪里也不混,我看中你们这个地方了,给我腾点地出来,我要开一个厂子。”
  “我操,脾气还挺横,我……服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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