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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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这句话,坚定了她学吉他的决心,并且发誓要学好。
  “一个女孩家,往外面跑什么跑!”
  因为这句话,她十六岁就离开家门,大江南北的流浪。
  她当然是喜欢唱歌的,却并不是那种就喜欢这个,为了这个什么都愿意的渴望,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她守着李玄祯,却从不在音乐上对他进行任何请教——一个对音乐、唱歌真有这么渴望的人,又怎么会舍得这个机会?
  相比之下,她还真是折腾歌词更多一些。
  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冥思苦想,走在路上都在联想,不断的想着哪个词更合适,甚至能为了这个把吃饭喝水等等事情都给忽略掉。
  这才是她的真爱吧!
  没有对比就不能明了,虽然唱歌和歌词只有一字之别,却还是相差很大的。
  想到这里,她心中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有些茫然有些失落还有些委屈的难受,她摇摇头,把这个感觉给压下去。
  她更喜欢作词,是的,更喜欢!
  当然,最重要的是,杨楠是觉得没有必要现在就把自己给签死了。
  二十岁,才刚刚开始的年纪,做什么不可以?非要早早的签下娱乐公司,在这里摸爬滚打,连吃个饭都要受别人督促——这还要是待遇好的,受公司重视的,待遇不好,把你随便一丢,需要了叫你,不需要了想不起来,你能自己红了是公司培养,红不了,是命运不济。
  她如果真要走这条路,那还不如跟着李玄祯呢,说的难听一些,也是只用伺候那一个。
  当然,这些事是不用说出来的,当下一笑:“并不是排斥,只是,比起唱歌,我更喜欢写歌词。”
  这简直是神转折,饶是丁丁经验再丰富,也没想到她会爆出来这么一句。
  姑娘,咱们本来不是走娱乐风的吗?怎么突然改走文艺风了?
  “哦?”既然杨楠这么说了,她也不能不接话,当下挑了下眉,“这真是没想到啊。”
  当下杨楠从包里拿出一张纸,递了过去,丁丁接到,就见上面写了一排字,细看,却是歌词。
  她对歌词不是太了解,只是觉得,说不上不好,但好像,也不是太好?
  反正她没有被惊艳到。
  但,杨楠真写了,不是随便说说,这还是出乎她的意料。
  “真没想到杨小姐还是个才女。”
  “丁总说笑了,不知道丁总的公司需要吗?”
  “杨小姐要卖?”
  “嗯,我缺钱。”
  !!!
  饶是丁丁,听了这句话也差点闪住腰,你缺钱?你缺钱?你缺钱!
  那李玄祯是死的吗?
  谁不知道李三郎出手最是大方,交往期间是不用说了,分手了也还有豪礼相送,每任女朋友都打发的妥妥帖帖,再提起他,只有爱慕喜欢欣赏留恋,少有怨恨愤怒,偶尔有那么一两个,大家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而你现在,说你缺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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