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长流11(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大妈说:大姐你心真好。
  我说:大妈您别客气。
  大妈说:大姐我把钥匙给你自己掌握好不好?我实在爬不动山了,我有风湿病。
  太好了!谁不乐意宾至如归,像主人一样拥有随意进出的自由!
  大妈给了一把挂锁钥匙,交代说:这是你房门的。又给了一把较大的挂锁钥匙,说:这是大门的。出门把房门大门都锁好。
  我接过钥匙。我说:大妈,今天您就别做卫生了。开水也够了。
  大妈说:大姐你心真好。那我就领情了。谢谢!
  我也说:谢谢!
  我真心地感谢这位服务员大妈,就和真心地感谢总台服务员小姐一样。
  我在房间安顿好行李。端了一杯自开水喝着。一边喝一边逛来逛去,左瞧右瞧。我在客厅坐了一会儿,想象有客人来访的情形。我又在大门口的石阶上坐了一会儿。几只硕大的黑蚂蚁从松树上下来,爬上我的脚,弄得人痒痒的,十分有趣。
  这小别墅在我眼里怎么看怎么像四室一厅单元房,握着它的钥匙真有宾至如归的温暖感觉。我怀着温暖,锁好了几重门,下山了。
  今天我要在庐山植物园玩一天。
  庐山离武汉比较近,我已经来庐山好几次了。第一次是在医学院读书时利用暑假来的。背着大书包,一处处景点抄录槛联和收集典故传说。第二次是打着团旗上山,我们医院共青团委组织优秀团员上庐山搞夏令营。那次迷恋拍照。在所有景点换了不同的衣裙摆出各种姿势照像。再后来是上山开会。这时对风景已经无所谓,只图个凉爽,呆在招待所看武侠小说。从前我忽略了植物园,竟把它当作一个单位,就像庐山气象站或者育种站一样。实际上庐山植物园是一座举世无双的森林花园。它是三十年代初,由几个留学海外的翩翩才子回国创办的世外桃源。现在我的认识是:身在大自然中不入大自然是何等地矫情和愚蠢。
  我最简单地穿着布衬衣,赤脚凉鞋,戴顶草帽,在绿色的植物园慢慢地走慢慢地看。
  我喜欢椽木小道和泥沙便道。它们走上去弹性十足,无比舒服。我偏爱针叶林。它们的树干挺直刚劲,叶色绿得沉着苍翠,最可喜的是它们还能够无花而香。真是德才兼备,品貌双全。
  吃过快餐午饭后,我选择了一株巨大的葡地龙柏,在它身边的荫凉里躺下小慈。我躺在厚软如毯的草坪上,胸前盖着草帽,头上是几颗百年松杉铺开的伞一般的叶冠,晶莹的蓝色的天空在树叶的缝隙里缓缓跳动。我的身我的心在这个时候像被剪断的弹簧,松开,一点儿不需要带劲地松开。紧张业已消散,四肢软如棉条,心也闭上了眼睛。多好!没有林立的灰色高楼,没有水泥大街,没有冒着汽油臭味的汽车,没有会议谈话工作责任,没有抽水马桶坏了,没有房顶漏雨了,没有菜场,没有酒宴没有抱怨和议论,不平和愤慨。今天什么都没有,多好!我珍惜这正在过去的分分秒秒。
  从前的确有这一段跑马看风景的少年时光。现在我很清楚自己今天能够如此舒服地躺在喜爱的针叶林中,这来之不易。且不说上有老下有小俗事缠身,单说经济力量我也是无法住星级宾馆,飞机来火车去的。我是一个靠每月两百块钱工资维持生活的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不是替大企业写点报告文学,人家提供资助,我哪儿敢怀揣星级宾馆的包房钥匙躺在大自然怀中。我不是富人。我也成不了富人。因为我喜欢上了我的这份工作。它清贫,可我喜欢。那我只得接受这份清贫。几年前有个学医时候的女同学来找我,约我和她辞职去开私人医院。医院的专科只设两项:美容和人工流产。她一连三天住在我家说服我。她先前计划的是让我负责美容,美容包括纹眉毛纹眼线割双眼皮隆鼻隆乳激光去痣。后来退让到让我负责人工流产。人工流产仅仅就是把三个月之内的胚胎从子宫里刮出来。利润还是平分。我仍然犹豫不决。她咬牙说:利润四六开!我四你六!
  她曾经是我们班最差的学生。实习的时候做一次人流术就把人家子宫刮穿一次。我是副班长。后来我负责手把手与她共同做手术。她每上手术台必害怕厌恶地作呕。
  最后我决定不干。我知道我如果干很可能赚大钱但我还是不想干。因为我更喜欢文字工作。
  我的这个女同学临走时咬牙切齿踢了我屁股一脚,说:亏你从前还是班长,入党积极分子,现在改革开放,送给你机遇都不敢要。你现在算什么?弄潮儿是我了!
  几年下来,女同学成了富婆。上报纸上电视老和市长省长谈项目。最近武汉市一家首饰商店进了一挂珍珠项链作为抬高本店档次的门面。是真正的天然东珠,标价五十五万人民币。人家是不准备卖的。可是我这女同学看了项链后叹口气说:多好的珍珠,应该是无价之宝嘛。小姐,我想买了它,价格可以动一动吗?
  柜台内的小姐说:价格不能动。我们经理没打算卖。
  女同学说:商品摆在外面岂有不卖之理?价格嘛,我看八十万好了。图个吉利。可以吗?
  据说当时慌得经理差点从楼梯上滚下来。
  我从电话里听这个故事时开心地大笑。但我并不后悔。我从来没戴过项链,我也不遗憾。人生最难得的其实就是一个喜欢。
  看来,我是到了人生的开始固执和清醒的年纪了。
  躺在松林下,我半醒半睡。我想到了那位陌生的朋友。平心而论,我是喜欢他的。这人似乎与我同在人生某一阶段。既知趣又关心他人。倘若他是个女人,我可能早已与他形影不离,结伴同游了。可惜他是个男人。男人就麻烦大了。我确实到了一种年纪。对不起。朋友。
  黄昏又将来临。我该回宾馆了。临走之前,我在草帽的掩护下偷采了一束鲜花。几枝是白底洒红的药百合,几枝是红底洒黑的卷丹。我要在我石头小屋的窗台上装点一束美丽的花。
  12
  我不是任何宗教的信徒。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