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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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为难死孟梨了,他天生就没啥艺术细胞,唱歌跳舞画画弹琴,一个都不行,让他跑马拉松还差不多。
  “怎么,连首歌都不愿意为我唱啊?”叶簌簌拿话激他。
  常衡也面带笑容地望了过来,一手拿着拂尘,一手牵着驴绳,三人行在人间的绿荫小道上,难得这么一团和气。
  “那,那我就献丑了!”孟梨也不是那种矫情人,流行歌曲不会唱,那儿歌难道还不会吗?当场就唱了一首小毛驴。
  早就说常衡笑点低,孟梨才起了个嗓子,常衡就开始笑,一首歌下来,孟梨觉得常衡笑得脸上都快起褶了。
  叶簌簌也笑得直不起腰,她道:“孟梨,你果然没有骗人!你确实是献丑了!”
  “那你行,你来?”孟梨一下倒回驴身上,整个人是躺上面的,他还没来得及惊讶,自己咋那么能,就听见叶簌簌清了清嗓子,悠悠唱了起来,歌声确实清脆悦耳。
  只不过,常衡倒是没再像刚刚那样笑了,默默摸出一个果子,喂到了喘着粗气,时刻想尥蹶子把孟梨甩下来的黑驴子嘴里。
  驴子吃了果子,总算安分老实多了,乖乖地驼着孟梨。
  傍晚时,总算入了一座城池。
  孟梨这几天要么喝清汤寡水的薄粥,要么就是吃果子,嘴里早就淡出个鸟来,一进城就左看看,右看看,想找找好吃的。
  但他又身无分文。
  既不像道长带有法器,也不像叶簌簌那样,佩戴着首饰,他是真的一穷二白,又不能变回小狐狸当街钻火圈挣钱。
  就是因为没钱,所以,孟梨也不好意思提任何要求。倒是在路过街口时,看见有个散修盘腿坐地上。
  面前一堆破铜烂铁似的东西,比较引人注目的,是一条火红色的尾巴。
  叶簌簌道:“孟梨,你瞧,那个就是狐狸尾巴,应该只是普通的灵狐,不过看着颜色挺好,大概能卖两百灵石。”
  “两百灵石能买多少碗面啊?”孟梨问。
  叶簌簌:“一灵石相当于十个铜板,一碗清面三个铜板吧。”
  那也就是说,两百灵石相当于两千个铜板了。孟梨有九条尾巴,全割下来卖,能卖一千八百灵石。也就是一万八千个铜板,天呐……他突然好富有。
  “小姑娘好眼力啊,这要是九尾狐的尾巴,最起码能翻十倍。”那散修道。
  “十倍啊?!”孟梨惊问,“你是说,一条尾巴能卖两千灵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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