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1 / 2)
这并不符合常理,赵束心知是沈敬年提前交代了。
周碧云以女性长辈的身份嘱咐赵束平时多吃点,眼睛的事别担心,沈继昌以男性长辈的身份称赞赵束年轻有为,这么年轻就置办下产业。
赵束礼貌而客套的回应,心中却思绪万千。
羡慕沈敬年吗?
羡慕的。
而羡慕与嫉妒大多会有一个伴生词,那就是自卑。时至今日,他早已拥有不让任何人看扁的条件,却独独缺那么一份自信。
这份自信求索无门,偏偏能给他的人不想给,想给他的人却给不了。
赵束觉得自己最近总有些矫情,愿意想些有的没的,整个人娘们唧唧的。
他把自己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伴着一口热粥顺喉咙口滑进嗓子,再滚落胃袋,想那么多干嘛呢,活一天算一天!
餐近尾声,又来到了熟悉的环节。
周碧云和沈继昌对视一眼,都笑吟吟掏出一个薄薄的红包。眼前的红包里是啥沈敬年早就知道,是支票。
赵束从容应对,从裤兜掏出一个深棕色的锦布包递给周碧云,“阿姨,这是给您准备的小礼物,希望您喜欢。”
赵束给党永顺准备弥勒佛时,沈敬年知道也赞成,但这次他真不知道。
从锦布包以及内容物的形状看,是条镯子。除了两人初相识,赵束一门心思坑他时,沈敬年几乎没在赵束身上见过低于普通人三年工资的物件。
他伸手把棕色小包按在桌子上,“干嘛呀,叫你来是收礼的,哪能让你送礼。”
赵束道谢接过,接着拍开沈敬年的手,执拗地把棕色布包往前送。
当初第一次见沈敬年父母,他确实紧张到忘了,事后被赵启一顿数落。后来见党永顺的时候,他虽说想起来了,但没送出去,又挨赵启一顿骂。
这次出发前,赵启千叮咛万嘱咐如果人家给红包了,一定要给人家回礼。赵启的原话是:挑最好的,不能让人家觉得咱们不懂礼数,也不能让人家看扁了。
餐桌上的四人仿佛被按下ctri+alt+a一样,定格在水晶大吊灯的璀璨华光下。周碧云轻咳一声打破尴尬,笑意满满地接过小布包,打开后又定那儿了。
小布包里是一条冰透老坑玻璃种带辣绿飘花的厚胚贵妃镯,沈敬年敢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家的装修算豪华的,但从这条镯子见光的那一刻,真真明白了什么叫蓬荜生辉。
以这条镯子为圆心,方圆几米内的所有物件仿佛瞬间被集体喷了农药似的,全部黯然失色。
无论是镶金边儿的骨瓷餐具,还是六位数的红酒,抑或是蹲在一旁“哈赤哈赤”的沈元宝,都成了这条冰透镯子的陪衬。
从沈敬年的视角望过去,能够直接透过镯子看到周碧云的指腹。莹润的外表面在灯光下微微泛起冰蓝光,而点缀其中的几抹浓郁辣绿更是如同山水画中的小亭子,笔墨不多却足够抓人眼球。
影响翡翠售价的因素非常多,加之没有明确的价格计算方法,饶是周碧云也很难准确估价,只知道如果出现在拍卖行的画册上,必然在七位中数往上。
她把镯子放回布包,婉拒道:“麦麦,阿姨心领了。”
赵束如同在天鹅群里孤军奋战的野鸭子,咬着嘴唇扬头强迫自己熟稔天鹅的社交法则。他不接周碧云递回的镯子,硬着头皮说:“阿姨戴这个会好看的。”
沈敬年在一旁看得心头发酸,好似这镯子直接箍他心口了似的。
他主动接过镯子给周碧云戴上,又抓着他妈的手翻来覆去看,连连称赞:“哟~真漂亮!麦麦眼光真好!我妈这手也嫩,小姑娘似的~”
沈继昌也在一旁起哄,“孩子的心意,喜欢就留下吧。”
赵束抬头瞄了一眼,周碧云养尊处优数十载,手确实又白又细,很配这条镯子。 ↑返回顶部↑
周碧云以女性长辈的身份嘱咐赵束平时多吃点,眼睛的事别担心,沈继昌以男性长辈的身份称赞赵束年轻有为,这么年轻就置办下产业。
赵束礼貌而客套的回应,心中却思绪万千。
羡慕沈敬年吗?
羡慕的。
而羡慕与嫉妒大多会有一个伴生词,那就是自卑。时至今日,他早已拥有不让任何人看扁的条件,却独独缺那么一份自信。
这份自信求索无门,偏偏能给他的人不想给,想给他的人却给不了。
赵束觉得自己最近总有些矫情,愿意想些有的没的,整个人娘们唧唧的。
他把自己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伴着一口热粥顺喉咙口滑进嗓子,再滚落胃袋,想那么多干嘛呢,活一天算一天!
餐近尾声,又来到了熟悉的环节。
周碧云和沈继昌对视一眼,都笑吟吟掏出一个薄薄的红包。眼前的红包里是啥沈敬年早就知道,是支票。
赵束从容应对,从裤兜掏出一个深棕色的锦布包递给周碧云,“阿姨,这是给您准备的小礼物,希望您喜欢。”
赵束给党永顺准备弥勒佛时,沈敬年知道也赞成,但这次他真不知道。
从锦布包以及内容物的形状看,是条镯子。除了两人初相识,赵束一门心思坑他时,沈敬年几乎没在赵束身上见过低于普通人三年工资的物件。
他伸手把棕色小包按在桌子上,“干嘛呀,叫你来是收礼的,哪能让你送礼。”
赵束道谢接过,接着拍开沈敬年的手,执拗地把棕色布包往前送。
当初第一次见沈敬年父母,他确实紧张到忘了,事后被赵启一顿数落。后来见党永顺的时候,他虽说想起来了,但没送出去,又挨赵启一顿骂。
这次出发前,赵启千叮咛万嘱咐如果人家给红包了,一定要给人家回礼。赵启的原话是:挑最好的,不能让人家觉得咱们不懂礼数,也不能让人家看扁了。
餐桌上的四人仿佛被按下ctri+alt+a一样,定格在水晶大吊灯的璀璨华光下。周碧云轻咳一声打破尴尬,笑意满满地接过小布包,打开后又定那儿了。
小布包里是一条冰透老坑玻璃种带辣绿飘花的厚胚贵妃镯,沈敬年敢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家的装修算豪华的,但从这条镯子见光的那一刻,真真明白了什么叫蓬荜生辉。
以这条镯子为圆心,方圆几米内的所有物件仿佛瞬间被集体喷了农药似的,全部黯然失色。
无论是镶金边儿的骨瓷餐具,还是六位数的红酒,抑或是蹲在一旁“哈赤哈赤”的沈元宝,都成了这条冰透镯子的陪衬。
从沈敬年的视角望过去,能够直接透过镯子看到周碧云的指腹。莹润的外表面在灯光下微微泛起冰蓝光,而点缀其中的几抹浓郁辣绿更是如同山水画中的小亭子,笔墨不多却足够抓人眼球。
影响翡翠售价的因素非常多,加之没有明确的价格计算方法,饶是周碧云也很难准确估价,只知道如果出现在拍卖行的画册上,必然在七位中数往上。
她把镯子放回布包,婉拒道:“麦麦,阿姨心领了。”
赵束如同在天鹅群里孤军奋战的野鸭子,咬着嘴唇扬头强迫自己熟稔天鹅的社交法则。他不接周碧云递回的镯子,硬着头皮说:“阿姨戴这个会好看的。”
沈敬年在一旁看得心头发酸,好似这镯子直接箍他心口了似的。
他主动接过镯子给周碧云戴上,又抓着他妈的手翻来覆去看,连连称赞:“哟~真漂亮!麦麦眼光真好!我妈这手也嫩,小姑娘似的~”
沈继昌也在一旁起哄,“孩子的心意,喜欢就留下吧。”
赵束抬头瞄了一眼,周碧云养尊处优数十载,手确实又白又细,很配这条镯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