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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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倒觉得他们两个人挺般配的!”长毛下意识的道。
  魏军一愣:“般配吗?”
  长毛点点头。
  “这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可惜你俞哥并不这么想啊。”魏军叹了口气:“不过好歹我算是尽力了,也能跟他有个交待了,这马六去了上海,我总管不到了吧!不过你俞哥最近正在准备把生意做到长三角一带,可别让两人以后再遇上可就麻烦了。”
  长毛笑道:“有句话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说吧。”魏军道。
  “俞哥的眼光不如军哥啊,而且我估计,他迟早会和马六遇到,只是遇到的情形现在不好凭空猜测!”长毛笑道。
  魏军一愣,突然哈哈一阵大笑:“好,你这话说到我心坎上了,走,咱们回去喝酒,我请客,一醉方休!”
  长毛眼睛一亮,笑道:“喝什么酒?”
  魏军又一愣,却突然指着长毛笑了起来:“你小子不会是贪图我那坛女儿红吧,那可是在地下埋了好几十年的绝品了,算了,今天咱们就喝女儿红!”
  长毛开车,魏军则打开车配电台,某个频道正在播配乐诗朗诵,李太白先生写的千古名段《将进酒》。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第39章:决别
  老瘸子再见着马六跟小虎的时候,那张含着笑容的老脸居然有几分激动,幸亏回来的时候,马六在小河边洗了把脸,又将被鲜血染红的衣服也妥善处理,不过此时全身上下依然透出一股子血腥。
  “杀人了?”老瘸子似乎胸有成竹,一点也不意外,更不紧张。
  马六的情绪早就恢复镇定,以前打群架的时候经常见血,家常便饭久了也就习以为常,虽然是第一次杀人,直到现在心里也还在砰砰直跳,但至少表面上看来,马六是相当镇静的。
  点点头,马六一改往日的嘻皮笑脸,道:“杀了。”
  没有问小虎,老瘸子点了点头,道:“小六,知道我为什么要让小虎杀人吗?”
  马六一愣,看了看小虎,后者一脸的小心委屈,眉宇间更透着一股倔强和内疚,马六似乎明白了,沉声道:“你想将我逼上绝路?”
  老瘸子笑着点点头:“我年轻那会儿去过东北,钻过大山,山里人都说一猪二熊三老虎,其实这种说法不准确,野猪虽然排在第一位,可真正一群野猪在一起时反而并不可怕,甚至经常成为老虎或黑瞎子的猎物,可你知道为什么猪排前面吗?”
  马六眼睛一亮,道:“因为猪被追急了的时候,真正落了单的时候,会拼命!”
  “不错。”老瘸子接着道:“所以山里人要打野猪,最好是遇到一群,你只管带只土狗在后面追,落单的就可顺利猎杀,但若是遇到一只野猪,千万别轻易跟它较劲拼命,这畜牲真拼起命来,比土狗还可怕,都说狗急了跳墙,野猪被逼急了,不跳墙,它咬人,我曾经就亲眼见到一位年轻体壮得跟小虎差不多的猎人,好胜心切,跟落单的一只野猪遇上,那野猪个头不算太大,也就三百斤左右,但最后那猎人死得很惨,场面也相当的血腥。”
  马六不吭声。
  老瘸子又道:“所以我让小虎断了你后路,你的性格我明白,就差那么点后劲推你一把,真杀了人,你也大半能豁出去,你现在是无路可走,唯有到上海之后从头再来,上海那个地方,尽出黄金荣和杜月笙一般的枭雄人物,龙蛇混杂,这天下间的高人比比皆是,凡事要多看多学多忍,有机会就别放过,上海不比十堰这座小山城,而这里也难以让你大展拳脚,你要随时把自己当作一头狼,一头饿狼,要有狼一般的勇气和决绝,轻易不出手,但出手就要致命,你们马家跟我有缘,所以我也希望你能为你爹,为你爷爷争口气。”
  “好,我知道了。”马六重重的点了点头。
  老瘸子终于神情缓和了一些,笑道:“小六啊,都说富贵不过三代,要说起来,你本该比北京城那些父母在国部级做官的公子哥更有资本,可惜你爷爷死得早,你爹也淡薄名利,同样命短,但这对你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苦难教会人成长啊,有一句话我想你也听过,做不了富人的后代,那就做个富人的祖宗,既然你无法得到你父母生前的庇护,那就要让你的儿女受到你的庇护,我还要告诉你,其实咱们男人来这世上不容易,能活下来就更不容易,都说乱世出英雄,不过现在这太平盛世一样能出英难,就算你做不了英雄,那也要成为奸雄!”
  马六心头狂震,却咧嘴一笑:“我不要做狗雄,我更不做英雄,做狗熊太窝囊,做英雄太虚伪,我要做枭雄!”
  哈哈一阵大笑,老瘸子的脸色笑得有些扭曲,拍掌大笑:“好,好一个一世枭雄!”
  马六转身要走,老瘸子将一张卡拿出来递给马六,笑道:“这是你这些年存的钱,我没动你的,这次过去或许用得上。”
  摇了摇头,马六笑了笑,转身走出房间,不过到门口的时候,马六停了下来,没有回过头,只是沉声叫了一句爷爷,老瘸子身子一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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