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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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萌脸色大变,立即推开门往外跑去,绍岩倍感惊讶,他记得上午刚从牢房回来的时候,刘产还活蹦乱跳地跟自己打招呼,怎么突然间就犯病了?到底得了啥病?听春兰的语气好像很严重似的,带着几分好奇,他跟在刘萌后面来到了刘产的房间,只见地上一片狼藉,到处都扔着衣服,鞋子,破碎的花瓶、茶几、各式各样的瓷器等等,刘产独自倦缩在房间的角落里,脸色煞白,像是刚得了一场大病,浑身不停地抽搐,嘴唇发白并且微微颤抖,口齿含糊不清,好像很冷的样子。
  “小产,小产。”刘萌第一时间跑到刘产身边,刘产呆若木鸡地抬起头,眼神若隐若现地看着她,再看看四周,脸色略有些好转,复又开始抽搐起来,嘴里不停念叨,“不要,不要,别,别走,别走……”
  绍岩初步判断,刘产应该是患上了羊颠疯,小时候在他老家,就曾亲眼见过村里的人发病,形态与刘产非常相似,但接下来发生的事,令他不得不重新下结论,刘萌让春兰舀来一盆冷水,然后用手沾着冷水抹在刘产的脸上,刚开始,刘产倒还算听话,任由姐姐为自己清洗脸蛋,突然间一反常态,板着生硬的面孔,猛地抓起春兰的手就到嘴里使劲咬,春兰痛得直叫,眼泪哗哗地往外流,刘产越咬咬有力,形如一条疯狗,要是照这么咬下去,春兰的手指肯定会被他咬断,刘萌在绍岩的帮助下,试着分开刘产的嘴巴,然而刘产咬得很死,根本就拉不开,绍岩急中生智,立即脱下鞋子,将袜子放到刘产的嘴边,刘产当即一阵呕吐,春兰总算保住了自己的手指,跪在绍岩面前不停地叩谢,通过这件事,刘萌对绍岩有些刮目相看,虽然主意是馊了些,不过能救人就是好办法,绍岩心里美滋滋的,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那双天下无敌的‘香港脚’居然能派上了用场,看来懒人也并非一无是处。
  一段时间过后,刘富举闻讯赶了过来,经过大家的一番努力,刘产渐渐恢复了正常,由于犯病时间太长,刘产的身心早已疲惫不堪,不知不觉倒在床上睡着了,刘富举替他盖好被子,满怀心事地来到外面的走廊上,绍岩不明白刘产为什么犯病时会全身抽搐?而且还会咬手指,刘富举告诉他,刘产之所以抽搐是因为从小曾被狗咬过,以当时的条件,人们并不知道世上还有个狂犬病,所以没有及时救治,十几年后就成了这副样子,每次发病就会情不自禁地张口咬人,府中的许多下人都曾遭过他的‘毒口’。
  事实表明,狂犬病自古就有,可惜那时候的人们根本不懂得防护措施,就算出门被狗咬上一口,顶多将狗的主人叫出来随便骂个几句,哪像现代人一样又是打针又是吃药。
  较之古代人,现代人生活条件改善了,愈加珍惜自己的生活质量,绍岩想起以前经常在电线杆上看到五花八门的广告,‘xx医院专治不孕不育’,‘xx门诊专业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前列腺增生等等,可谓是屡见不鲜,层出不穷,医院越来越多,恰恰说明人们的身体素质都在下降。
  第二十七章 拦路打劫
  刘富举不知道自己儿子得的到底是什么病,可又不忍心看到儿子发病时那副痛苦挣扎的样子,这么多年来,他访遍了天下名医,却无人能医治此病,满面愁容的他只能对着天空发呆,许久才发出一声深深的叹息。
  从医学角度上来讲,狂犬病重在预防,很难根治,更何况像刘产这种情况已经病入膏肓,难听的说,只能是坐着等死,看着刘富举无奈的表情,绍岩本想告诉他实情,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安慰道:“大哥,您也用不着太担心,依我看,产儿的病只是些小毛病而已,过段时间自然会好。”
  “绍老弟,你就不用安慰我了。”刘富举知道他是在哄自己开心,心存感激地微微一笑,语重心长道:“绍老弟有所不知,产儿被这种怪病困扰了十几年,每次看到他发病的样子,作为一个父亲,我能体会到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恨不得替他承受所有的痛苦。”
  常言道,知子莫若父,刘富举早年丧妻,一手将子女拉扯大,这么些年来一直忙于生意上的事,总觉得对儿女亏欠太多,看到儿子得了这种怪病,他比任何人都着急,那可是心头肉啊,每次刘产发病的时候,他都会心痛一次,夜里躲在被窝里落泪,可怜天下父母心,作父母的不求儿女有多孝顺,但求子女一生平安。
  为了让刘富举放宽心情,绍岩岔开话题道:“对了,大哥,你不是说今天有批货要发出去吗?”
  刘富举猛地回过头,这才想起今天要将一批茶叶运到河县,不禁拍拍额头,道:“唉呀,瞧我这记性,倒把这件事给忘了。”
  绍岩只不过是随口说说而已,没想到还真让他说中了,河县位于随城的最北端,距离随城大约有五十余里,步行的话最少得半天,刘富举与那里的吴老板是几十年的合作伙伴,关系相当密切,所以非常在乎这笔买卖,做生意要讲究诚信,刘富举今天一大早就让人装货,要不是发生刘产这档子事,估计早就在出发的路上了。
  “大哥,这件事就交由小弟来办吧?”绍岩自告奋勇道,刘富举是个大忙人,里里外外都要面面俱到, 绍岩被他这种‘又当爹又当妈’的精神所感动,刘富举平时忙于生意,难得有时间在家里陪陪家人,自从来到刘府,绍岩就一直想找个机会历练历练,眼下正是一个好时机,做生意不外乎两点,胆大,心细,绍岩觉得自己离开这个标准相差很远,既然老天让我穿越,与其一天到晚瞎转悠,倒不如学点实际的,做生意是一门大学问,如果能练成刘富举的那身本领,等将来再回到老家,随随便便办个厂不成问题,这年头光靠打工永远没出息。
  听到绍岩的话,刘富举大吃一惊,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发现绍岩不仅脑子转得快,口才也非常好,最关键的一点,那就是脸皮够厚,像这样的人才,不去做生意确实有点浪费。
  绍岩见刘富举愁眉不展,走上前拍拍胸脯道:“大哥尽管放心,不就是运批货么?小弟保证完成任务!”
  刘富举想了想,爽快地点点头,“好吧,那就有劳绍老弟走一趟了。”
  “嗯。”绍岩高兴地咬咬双唇。
  这次负责运送的是一批茶叶,绍岩因此并不担心半路上被人打劫,况且身边还有刘萌跟着,就算中途冒出几个土匪,相信这丫头的鞭子足以保护自己。
  运送的途中,绍岩像个没事人似的,大摇大摆地走在最前面,身后跟着十几个推车的伙计,这些人大都是刘府家丁,还有一些是临时雇来的临时工,自从发生假银票事件后,刘府上上下下的下人都对绍岩敬佩不已,要不是这位年轻俊郎的年轻人,他们早就成了司马俊的棍下魂了,以春兰为首的那些丫环们,一个个背地里将绍岩当成自己的偶像,看到这些花痴女那副如痴如醉的媚态,绍岩并不觉得奇怪,谁让自己长得帅呢?好色是男人的天性,他很想试试古代女人的床上功夫,但考虑到自己初来乍到,万事还得小心为妙,只好压住腹中的**。
  这一路上,刘萌手时拿着鞭子负责断后,边走边提防着四周,不一会儿,队伍驶入一片大山,四周皆是矮矮的土包,上面长满了芦苇,微风吹过,所有的芦苇都向一边倒去,绍岩看了看附近的地形,不禁有些担心,眼前这种地形最适合打伏击,古装剧里都是这么放的,为免节外生枝,他让大家放慢脚步,放低身体往前挪去。
  五辆马车满载着一百多袋茶叶缓缓前行,风继续吹着,看着那些东倒西歪的芦苇,绍岩咽了咽口水,生怕前面冲出几个拦路抢劫的强盗,刘萌本能地捏紧手里的鞭子,这时,一名家丁悄悄跑到绍岩跟前,脸色一阵绯红,伸手指了指裤裆下面,绍岩愣是不明白,那名家丁急得直跺脚。
  绍岩望着他那副苦瓜脸,暗笑道,丫丫的,老子只是让你小声点,你倒是跟老子打起了哑谜,你不开口,让老子怎么帮你?还是旁边的老家丁见多识广,贴着绍岩的耳朵,小声道:“绍先生莫怪,他是个哑巴。”
  “原来如此”,绍岩又问:“那他这个动作是什么意思?”边说边学着哑巴家丁的手势,指着裤裆下面,老家丁嘿嘿一笑,“兴许是尿急了,想小解。”
  绍岩顿时恍然大悟,责怪自己太过聪明,以至于糊涂起来比谁都糊涂,那个地方不正是排水的地方吗?
  “原来是这样,那你快去吧。”绍岩话还没说完,那名哑巴家丁早已冲进那片芦苇。
  我日,小个便居然跑那么远,谁没见过你那玩意儿?一个大男人搞得跟女人一样,绍岩暗暗一笑,便打出一个手势,吩咐大家原地休息,一路走来,伙计们早已累得精疲力竭,一个个像团棉花糖似的粘在地上,刘萌拿着鞭子守候在马车边上,两只眼睛时不时地盯着周围。
  绍岩觉得好笑,淡淡地说:“我说大侄女,你累不累啊?没人惦记你的茶叶,抓紧时间坐下来休息休息,呆会儿还要赶路呢。”
  刘萌见他当着众人的面,一口一个‘大侄女’,心中大为不悦,但为了大局着想,只好压住怒火,冷冷道:“不用了,小二叔,你自个儿慢慢休息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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