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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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氏更不高兴了——闺女在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上的造诣她还能不知道?那完全是继承了她的绝佳天赋啊!可是现在为了搪塞沈熙,闺女竟然不惜自黑……这沈家小子真是个讨厌鬼!
  连成湛倒是知道自个儿堂妹的性子,说了不去就是不去。只有沈熙还打算开口说几句客气话,不过连三没给他这个机会,说完话就向自己的大白马走去了。
  连三姑娘出门,不说前呼后拥吧,但一大堆仆从肯定是少不了的。这不,就在几个人说话的功夫里,门口以白马为中心,许久未出场的李邕带队,一溜儿护卫并两个大丫鬟牵着马极整齐地列队排好,队伍的最尾端还跟着辆马车,里头装着三姑娘出门可能会用到的各种东西。
  沈熙看得微微皱眉,对这样的排场十分感到不适。他从前所见所接触过的女孩儿中,便是家世再出众再受宠的,也不曾这般张扬豪奢,就连他自己,出门都没这样大动干戈。
  他细细瞧着,满以为还能瞧见连三像那些纨绔子弟一样踩着仆人的背上马的场面,谁知连三走到白马边上后,足下只是轻轻一点,便利落地跃上了马背,一手握住缰绳,一手拿着那装饰华丽的鞭子。
  站在沈熙身旁的连成湛看到如此情况,不由得笑着摇头:“三妹妹真是好身手。”看到沈熙微微抿起的唇,他了然,似是无意地说起:“三妹妹贵为郡主之尊,家中长辈都着紧她,可偏偏她每次出门总是不用仪仗,随意带些护卫便是了,也不知叫人多担心。”
  站在一边仔细盯着闺女的韩氏听到这话,免不了有些嗔怪:“就是这话,她又爱骑马,回回出门都叫人提心吊胆的。让她多带些人吧,她又嫌麻烦。”话语间不难听出对女儿的爱宠。
  沈熙默默推翻了自己先前的结论——这姑娘还真不算骄奢了,只是家中长辈实在溺爱过头。还是娇柔可人的表妹好啊,姨母家的家教真心不错。
  *
  连语涵有个奇怪的癖好,骑马一定要骑白马,骑马时一定要穿红衣。
  这个癖好源自小时候,连三爷给她读诗词哄她入睡,读到“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这句时,连三爷不禁想起了自己年少时,金榜题名,探花及第,一身绯衣纵马游街,不知何等意气风发!
  天下的父亲都有一种通病,喜欢同孩子——尤其是乖巧可人的闺女,大谈特谈自己最值得骄傲的事儿。连三爷对还是小娃娃的语涵用咏叹调感慨了许久,给小姑娘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后来小姑娘读诗,在一本诗集中翻到一首很符合父亲所说的诗,便兴冲冲地拿去给他看。
  恰好韩氏也在,夫妻俩头碰头一看——
  五陵少年金市东,
  银鞍白马度春风。
  落花踏尽游何处?
  笑入胡姬酒肆中。
  韩氏面沉如水地送走小女儿,操起擀面杖;曾经风流潇洒的连三爷抱头鼠窜,哀叫不迭。
  小小年纪的连三姑娘蹲在父母卧房前,听着屋内激烈的战斗声,摇摇头,嘴里吮着细细白白的小手指,开始幻想自己将来鲜衣怒马欺男霸女的美妙景象。
  曾经的幻想早就实现了,此时连三姑娘便是一身红衣,骑着高头大白马,一路纵马奔驰,直到靠近相国寺速度才缓了下来。
  相国寺虽是皇室豪门常至的寺庙,这周边却颇为热闹,路边不少小摊子,叫卖声不绝于耳,行人也不少,只是无人敢往路中央走。
  前头几个护卫开路,连三被护在一众仆从中间,慢悠悠地驱着马前行,时不时偏头左右看看,瞧见什么都觉得有趣,见到有人在小摊前和摊贩讨价还价还特地住了马观看。
  正看得津津有味呢,前头忽然一阵骚动,哭喊之声不绝于耳。
  一直护在连三身侧的李邕神色一紧,向身边的护卫吩咐了几句,就见那护卫策马离队,约莫是打探情况去了。
  “姑娘,咱们绕路走罢,前头看着似乎有些乱,怕惊扰您。”李邕低声建议。
  连语涵不悦道:“绕什么路!任他有天大的事,也没有我要绕着走的道理!”
  “……”李邕摸摸鼻子,闭嘴了。
  作者有话要说:又过了十二点……其实今天写的比较早,只是忽然想凑齐三千字,于是就耽误了一点时间╮(╯▽╰)╭
  ☆、第四十五章【改错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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