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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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了,是脚疼,脚疼得哭了!”宋星遥终于松开蜷着双膝的手,把脚伸到他面前。
  “好,是脚疼。”他顺着她的话哄着,轻轻脱下她的鞋袜。
  果然,她的脚已经磨破,大拇指的指甲踢翻,血流了满脚。他摸出药又撕下袍布,给她简单包扎了一下,方道:“你这脚不能再走路了。”想了想,他背着她蹲到她面前,“我背你可好?”
  她良久不语,久到他以为她拒绝的时候,绵软的手臂才从后缠来,宋星遥趴到他背上。他往上掂了掂她,慢慢起身,朝回城的路走去,边走边问她:“那我可就带你回长安了。”
  宋星遥已经不哭了,用力吸吸鼻子,道:“嗯。”一边缓缓垂头,将脸搁到他肩头,感受他步伐一上一下的节奏,宛如心跳,稳稳当当的。
  “林宴,我们认识好久了吧?”她自问自答,“十三年了。”
  她扳着指头算起来,婚前三年,成亲七年,重生又三年,一共十三年。
  “对你来说是十三年,对我来说,已经有二十五年了。”林宴道,他比她多活了十二年。
  二十五年,从少年到青年到壮年到死,年少飞扬走到英雄迟暮,是他半生光荫。
  “有这么久了吗?好老……”她喃道。
  “是人都要老,又不是神仙。”他回答她。
  “可我以前就觉得你是神仙。”她想起第一次相逢时他的模样。
  “谢谢啊。”他失笑,这算是夸奖吗?“那你当初为什么看上我?”
  “因为你好看啊。”她说得脸不红气不喘,“神仙一样的人物。”
  皮囊足以掩去所有缺点,曾经被她怨恨过的冷漠寡言,在初见时却全是她曾爱过的模样,冷漠寡言也好,高高在上也罢,换种形容就都是打动她的气质,可怎知往后岁月里,这些她曾热爱过的东西,却被生活磨得面目全非。
  他说得没错,她对他的期待,建立在自己的少女幻想上,如同海市蜃楼。
  “可你还是不喜欢了。”他淡道。
  宋星遥没了声音——从疯狂迷恋,到挣扎放弃,再到归于平静,十五年时间过去了。
  “林宴,重新认识一下吧。我是宋家六娘子宋星遥,年方十八,脾气不太好,你多担待。”
  “我是韩家仅存的后人韩恕,当然你喜欢的话,叫我林宴也可以。我刚过弱冠之年,没什么本事,就长了一张脸,不太会说话,你别介意。”他回她。
  宋星遥俯头“嗤嗤”笑了,道:“瞧不出你挺幽默。”双臂一紧又勒停他,“我们为什么要走路,不是有马吗?”
  “问你啊。”林宴怼她。
  反复无常的女人。
  “那上马吧,去长安的路这么远,我们别犯傻了。”
  伤春悲秋的矫情劲过去,宋星遥如同做了场大梦。
  “好。”林宴随她,转身招手叫侍从把马牵来,改背为抱,带着她上马。
  宋星遥靠在他怀里,自己调整了个舒服的坐姿,眼皮开始发沉。
  “林宴,你骑慢点儿,我不想太快回到京城。”她喃喃道,“你知道的,京城里的烂摊子……”
  等着他们回去收拾。
  她太累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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