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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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于是路上有一搭没一搭聊天,不多时便绕到苏美钟表店那桩血案上去了。车夫像来了劲,脚下健步如飞:“那日家里老婆生第二胎,我没出来做生意,听炳荣讲啊,杀人案那天夜里,伊刚把一个蓬拆小姐拉回家,也打算休息了。正拉着车往前跑呢,竟从钟表店里冲出两个人来,坐上他的车就要伊跑。起先他也觉得有些怪怪的,三更半夜怎么还有人从打烊的店里出来?吓煞的呀!”
  “那侬晓得这两个怪人坐了他的车跑去哪里了?”
  “不晓得,炳荣也没讲清爽过。”
  夏冰终于看到一丝光明,便给了那车夫十块钱,道:“求师傅带我去见见那炳荣。”
  根据那叫朱炳荣的车夫讲,坐他车的是两个人高马大的外国人,操一口别扭的上海话,要他拉去一个洋餐馆,而且下了车飞也似的往餐馆后头一绕便不见了,连车钱都没付。待朱炳荣将车子拉到路灯下,才发现座位上有一摊血迹,他当下心里一紧,复又庆幸没追着那人要钱,否则恐怕性命不保。果然次日在苏州路开工时,便听说出了命案,遂吓出一身冷汗。
  “侬还记得是什么洋餐馆吗?”夏冰推了推眼镜片,不禁暗暗揣测那小四的“听那边说”的那个“那边”是否便是这些车夫,直到很久之后他才知道上海滩另有一个可上天入地的民间秘密情报网。
  “记得的,叫红石榴。”
  ※※※
  红石榴餐馆与杜春晓的荒唐书铺系云泥之别。前者干净得玻璃窗上都没有一个手指印,骨瓷咖啡杯发出幽暗的光芒,吧台边的点唱机里正传出妙曼的爵士乐,一位表情柔和的男子在煎一块牛排,平底锅发出“哧哧”的诱人轻响,白衬衫上的月光石袖扣低调而优雅;后者则是脏乱的,触摸每个书架都会捞到一层黑灰,地板只匆匆拖过,散发出抹布的尴尬气味,杜春晓时常嘴里含一只牙刷靠在门口,与烧饼摊的老板抱怨烧饼的大小。
  但是……
  这餐馆令他联想到杜春晓的书铺,确是连他自己都觉得意外。因不知为何,这两个店铺有某种精神内涵上的神似,譬如餐馆大门进去之后若转一下头,便能看到门框上方钉了一根粗木,木头上摆了一排残断的圆烛,一只逼真的假鹦鹉停在最右侧,吧台上方挂着十来只硬邦邦的火腿,末端露出腌制成粉红色的精肉。这些别致的地方,将夏冰的回忆一下带到荒唐书铺去了,那里也是门框顶端最不起眼的地方放了一只客人从来不会发现的假鹦鹉,据说是英伦带来的珍品,只许多年不曾清洗,脏成了黑灰色;杜春晓也时常买一根腌得蜡黄的金华火腿,切片后洗去盐味,用油煎了就着苹果一起吃。
  而吧台后那个男子,不见得非常英俊,浅浅的络腮胡系经过精心修剪的,金色睫毛令他的眼部轮廓愈发深邃,微卷的头发温柔地垂在额角。上海滩走十步便见一个洋人,杜春晓能用流利的英语与之攀谈,跟卖私烟的德国商贩大声讨价还价,但唯有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她总是刻意忽视。这让他有些不安,因她从来都是一个坦荡而狡猾的人,许多的恶就藏在白亮的灵魂里。
  倘若杜春晓逃避一个男人,她不是怕他怕得要命,便是爱他了。夏冰自认从未得到过她的爱,只是两人都觉得相处起来舒服自在,是可以把这种状态维系到鸡皮鹤发的。可她内里的某一层纱,却迟迟未曾揭破过,所以他看不穿她的地方,只要她不坦白,恐是终其一生也看不穿的。
  不过夏冰无端觉得,眼前那位洋人,兴许可以看穿她。他没有看过一眼门口,却能分清楚进来的是客人抑或邮递员。这让夏冰觉出了压力,只不敢点破。
  “是斯蒂芬先生?”夏冰用蹩脚的英语结结巴巴开了腔。
  对方抬头,将牛排铲起,放入旁边的深棕色陶盘里,遂微笑点头:“有什么可以效劳?”
  说的是正宗上海话。
  夏冰刚要启齿,斯蒂芬突然道:“对不起,我恐怕没空了。”他的眼睛已越过肩膀,望向门口。夏冰转头,见一位穿西装戴圆顶礼帽,看似六十出头的男子走进来,金黄的络腮胡与眉毛将他胖鼓鼓的面孔修饰得温润有趣,只一对蓝眼珠明亮而灵动,教人敬畏。
  “嗨,波洛探长!”
  “嗨,哈姆雷特!”“波洛探长”的英语颇具法式情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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