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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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了金玉仙那么久,我以为你早就是半个包打听了。”杜春晓那话里分明透着一股蹊跷的酸味儿。
  他只得低头不语。孰料她倒反而将脸凑近了看他,他再次避过。
  她幽幽地开了口,道出症结所在:“其实,金玉仙与小胡蝶就是同一个人吧?”
  【3】
  施常云比从前更瘦了,面颊瘪如开过膛的死鱼,朱芳华也是一样的干瘪,于是此刻的情形便像两个长影促膝而谈。
  “为什么要害我?”倘若不是皮肤枯黑,朱芳华也算得美人儿。当年施常风去江西做生意,在茶坊闲聚,她恰巧手提一篮水蜜桃路过,秋日阳光斜穿过她透水的明眸,那一对瞳孔都是金褐色的,闪烁着妖异的光芒。因被过路马车碰撞,桃子落得到处都是,他出来替她捡,她红着面,脖子都是粉的,二人默默无语捡了半篮未碰破皮的桃子,随后便有些“生死相许”的味道。所以施常风擅自将朱芳华带回上海的时候,施逢德一丁点儿没有惊讶,这女子确是施家容得下的。
  那个辰光,唯独施常云在旁冷笑,只说了一句,便教一家人都在饭桌上放下了筷子。
  他说:“但凡太美貌的人,都不会善良,无论男女。”
  此后两年里,朱芳华便将施常云视作一个心结,每日求神祈佛他能早日成婚,搬出去住,何况施老爷也并不喜欢这个儿子,未曾想事情发展到最后,竟是这样的血淋淋。
  她至今仍记得那个小阳春天气,她从施常风那里拿了两千块,要出去买件皮草。刚走到前花园里,便觉面上沾了一颗湿湿的东西,以为是下雨,便有些恼。抬起头来看天,手指不由得去抹滴在鼻尖的液体,这才发现雨是红的。遂听见头顶传来的惨叫,抬头看去,她的丈夫已血肉模糊。她刹那间似被抽干了脑髓,已无从思想,连发出声音都已是难事。待清醒过来时,喉咙已火烧火燎,将她带回屋里的娘姨说当时她只是一个劲儿干嚎,怎么都劝不住。
  事到如今,她才想清楚当初要嚎的是什么话,便是那一句:“为什么要害我?”
  “因为我讨厌你。”施常云答得云淡风轻,像是在饮一口茶,慢条斯理,绝无半丝邪意。
  她被这一记回答彻底击碎,于是又问:“在床上的时候也一样讨厌?”
  “嗯。”他点头,“一样讨厌。”
  “那又为什么要杀自己的大哥?”她眼球干干的,已落不下泪来。
  他却保持残忍的悠闲与坦荡,口中甚至轻轻哼起小调:“浮云散,明月照人来……”
  她站起来,离开的姿势形同鬼魅。这“鬼魅”恰与杜春晓擦肩,她们互相对望一眼,没有说话,各自奔向目的地。这二人外貌气韵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却似被某种相同的、微妙的情愫控制,于是吐息都变得有些合拍起来。
  所以杜春晓坐下的瞬间,竟让施常云有些目眩神迷。
  “你连秦亚哲家的那只鬼都没捉住,还敢来见我?”施常云虽在摆弄指甲,却难掩眼底里的高兴,他喜欢见到这个女人。
  “你放心,只要毕小青还活在世间,就一定能捉到。”她轻笑,燃起一支香烟。
  “去见了斯蒂芬么?”
  她点头,将烟雾埋进身体深处,似要埋掉一段不堪回首的秘密。
  他露出豺狼一般的冷笑,嘴边即刻挤出几道弧线皱褶:“你应该晓得自己逃不开他的,对不对?”
  她漠然地吐出一口烟,此时才似是有了一些货真价实的女人味,风情里饱含沧桑。
  “你居然跟自己的嫂嫂有一腿,这难道才是动手弑兄的真正动机?”
  她的反击在施常云的爆笑声里化作烟尘,末了他摇头道:“我从不为女人失去理智。”
  “那又是什么让你向亲人举起了屠刀?”
  他亦不曾回答,像是与她交换一个沉默的权利。
  “你知道花爷吗?”
  施常云摇头,道:“是什么样的人物?你从哪里得知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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