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谄媚不如拿来献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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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托,来都来了,辛宝珠怎么舍得放弃这次抱住大腿的机会。
  捞女向来不会轻言放弃。
  眼神犹豫地溜了溜对面正在和旁边人侃侃而谈的罗天华,辛宝珠小声拒绝着:“可谈话还没结束,我先走不妥吧。”
  靳政顺着她视线看了看不远处的罗天华,“哦”了一声。
  转头直接问:“你喜欢他?不如我现在给你们创造些单独相处的时间?”
  “或者换句话说,这屋里有你辛宝珠没好感的男人?”
  这话劈头盖脸,毫无出处,甚至还带着点儿颇奇怪的逼问。
  可辛宝珠的重点没放在这些不恰当的问句上,而是他在叫她全名这件事上。
  上一世靳政只这样连名带姓的叫过她一次,那恐惧的印象太入骨,足以让她大脑当机,禁不住要汗毛倒立,从骨缝里生出一种着急解释的错觉。
  就好像她现在要是回答“喜欢”和“要你管”,她不用等到二十六岁,现在立刻马上就会被对面靳政找机会干掉。
  这人有多会秋后算账她很清楚。
  两只手吓到连忙摇晃,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
  何况她是没出息的米虫外加新任捞女辛宝珠。
  辛宝珠皱着小鼻尖儿急声道:“不不不,是最近手里有些可投资的闲钱,想找老师问问有什么稳妥的路子……”
  这是最能让人信服的理由,也是真话,靳政听得出。
  顿了两秒便明白了她的意思,眼眸回暖了一些,歪了下头:“科技版?”
  辛宝珠点头之际,对面靳政已经伸手,轻轻握住了她在自己眼前乱晃的那只惹人心烦的胳膊。
  那是刚才被罗天华碰过的那块地方,他指腹稍微摩挲了两下,稍稍用力就让她像幼猫一样五指张开,同自己的指节轻轻交握。
  很软,带着温温的触感,拉住了有种奇妙的心安,虽然不可能,但就像真的握过无数次一样,让他很不想松开。
  “我以为辛生很宠你们。你会缺钱用吗?”
  这句话像是诱哄,又有刺探的成分在里头,可他手同她又做着很含糊的暧昧。
  就很坏男人的那种行径。
  辛宝珠兔子似的立着耳朵,几乎下意识要受惊般甩开他的掌心。
  但毫不夸张,被靳政碰到那一刻,她的手就开始发麻了,不仅麻,天知道怎么还有钟熟悉的电流悄悄像心脏蔓延。
  身体的记忆真的是种很讨人厌的东西。
  即便她的脑子正在告诉她,她不想有任何特殊的感受。
  谁让她是存着前世的记忆来的呢?
  尤其这只手多灵巧,能给她带来的触感和战栗,她的皮肉记得比她的思维更好更深切。
  还好周围人都没注意到他们之间这交缠的两只手,辛宝珠也勉强能装镇定。毕竟,说自己对
  他有好感的是她,说自己相同他亲近的也是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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