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之互换人生 第143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顾惠东重娶吴丽敏后,依旧在外面快活,甚至他身边还有个养了多年的情人秘书,那个女人可比吴丽敏要精明,经常和他出席各种场合,公司的人也都敬重她。
  反而对吴丽敏根本不当一回事。
  得不到尊重,钱财又不够花,这时候听到前夫有钱了,她能没有想法?
  陆林芳被戳中心思,也不生气,爬起来看着爸爸,“难道你不想我们一家人破镜重圆吗?”
  陆林希没想到自己还真猜中了,上辈子可没有这一出。哦,对了,上辈子她爸没有盖楼啊。她妈想跟爸爸复婚,爸爸什么反应?她看向爸爸。
  周兰芳也看向陆观华,等他答复。
  陆观华在短暂的震惊过后,却是斩钉截铁拒绝,“不可能。我和你妈早就离婚了。”
  陆林芳不敢相信,上辈子她爸到死都没有续娶,现在却早早就移情别恋。
  呵,这就是他的爱情?这么廉价?
  来的时候,妈妈让她回来打探消息,如果爸爸真的有钱,就告诉爸爸说她还想跟他过。这一刻陆林芳嗤笑妈妈还在异想天开,殊不知别人早就把她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她也没有纠着这事不放,她轻飘飘看了周兰芳一眼,“你续不续娶跟我没关系。但是财产你不能留给这个女人。”
  陆观华以为她在打房子的主意,蹙眉提醒她,“我还没死呢。房子不可能过户到你名下。”
  陆林芳指着周兰芳,“可如果你死了,她拿的是大头,我只能分到五分之一。”看到周兰芳旁边的小男孩,“甚至是六分之一。”
  她这是按照十几年后的民法典算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要是搁现在的法律,没有婚前财产一说,周兰芳这个枕边人,先分走一半,剩下的才是父母、孩子和配偶。也就是说分得更少。
  不过陆观华不太清楚遗嘱分配原则,所以也没察觉出女儿话里的漏洞。
  周兰芳刚刚听到陆观华说不会跟前妻复婚,心里只觉得甜,她主动道,“你可以立个遗嘱,这房子我不要。由你自己支配。”
  陆林芳狐疑地打量周兰芳。这女人瞧着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她想了半天,愣是没想起来。
  不过她还是纠正,“不是立遗嘱,是做婚前公证,证明这栋房子是我爸的婚前财产。”
  周兰芳疑惑地看着她,婚前财产,婚后不一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她公证这个有意义吗?还不如立遗嘱好呢?
  不过周兰芳怕自己说多错多,所以也没有纠正她的错误。
  第117章
  陆林芳看了周兰芳半天,愣是想不到在哪见过,所幸就不想了,倒是先看出周兰芳身上穿着贝贝裙,所谓贝贝裙就是无领无袖,腰节线以下有一圈细密的折裥,腰带束于身后,去年菲杰推出来的款,上市没多久满大街都是。
  不过菲杰用料实在,地摊货完全不能比,她妈就买了一件,周兰芳居然也穿这么贵的裙子?
  周兰芳被她盯着不自在,扯了扯衣服,“这是我自己买的,没花你爸的钱。”
  陆林芳却不怎么相信,可这人马上要跟她爸结婚了,她也阻止不了。
  于是她借着刚刚的话继续问,“爸,我听说你还开了好几家超市和酒店,是真的吗?”
  陆观华点头,“对!不过我们是合伙的,石家占了20%,家属区占了10%。多美多占了70%,其中你姐姐占了多美多90%的股份。钱都是她赚来的。我只占了多美多10%的股份。”
  陆林芳蹙眉,她姐上辈子只是名模,她懂什么做生意。分明是爸爸偏心,把股份提前给了姐姐。
  “你偏心!你明明说我和姐姐一人一半的。”
  陆观华有点头疼,“我没有。不信的话,你自己去问。家属区的人都知道你姐姐设计一款帽子,挣了18万。”
  帽子?陆林芳信了一半,陆林希是名模,每天跟衣服打交道,流行什么东西,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或许是真的。不过她不能承认,她伸出手问她爸要钱,“你不是要给我生活费吗?我现在很缺钱。你给我一万吧。”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