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想办法瓦解他们(1 / 2)
元熙的声音有些大,情绪也很激动。
如他这般人物,怕也只有在洛茗兮的事情上才会如此激动,洛茗兮看着元熙一脸怒容,不但不生气,反而心里甜滋滋的。
她伸手去握元熙的手:“王爷别急,我又不是去奉献什么,只是如今洛婵玉和姜岚絮有鬼主意,我们只有从陛下这里才能知道她们到底要做什么。”
“我不管她们要做什么,总之这种事情是男人该做的,用不着你。”
洛茗兮眨巴着大眼睛看元熙:“王爷~”
“你给我老老实实回去等着大婚,朝堂上的事情不许掺和。”
“可是王爷一个人要对付他们很难,而且陛下现在跟洛婵玉已经生分了,我若是从中干预一下他们很容易出现裂痕的。”
“洛茗兮,你是本王王妃,不是随意利用的棋子,本王说过这种事情不用你!”
“吵什么呢?”
元熙和洛茗兮这边说话的声音大了些,元长乐从外面进来:“文昭,你有话不会好好说吗?怎的和茗儿吵起来了?”
“长姐可知这丫头要做什么?”
元长乐看洛茗兮,洛茗兮咬唇:“姨母,这件事……”
“我都听到了。”
元长乐拉着洛茗兮的手坐下,然后看元熙:“我知你担心什么,可是茗儿说的不无道理,如今正是瓦解他们的好时候,这样不费一兵一卒就能达到目的的办法你为什么不用?”
元熙脸色极其难看:“长姐也同意?”
“我为什么不同意?只要茗儿有把握就好,你为什么一定要拦着她做事呢?”
“我不是想要拦着她做事,而是这件事就不能去做,长姐你是没看到元启儒他……”
“我看到了。”
元长乐打断了元熙的话:“我不瞎,启儒是如何看茗儿的我当然看到了,可也正是因为如此茗儿才要去,不然把他也推到对立面去,到时候我们只会更难做。”
洛茗兮点头:“姨母说得对,更何况我有把握,王爷,不会出事的。”
“我不同意!”
元熙气愤的坐到一边:“洛茗兮,若是今日让我去对姜岚絮这般,你可愿意?”
“我……”
洛茗兮有些难做,片刻,她抬眸:“若是能对王爷好,我即便是不愿意也会让王爷去的,如今我们没有更好的办法,再说,我也不是去做什么,我有青荷陪着我,王爷不用担心。”
“那这样吧。”
元长乐开口:“这样吧茗儿,一会你带着青荷去,一盏茶之后我会去找启儒,你便借机离开,一盏茶的功夫,你只要表达出意思就好。”
洛茗兮点头:“这样可以。”
说着,又回头看元熙:“王爷觉得呢?”
元熙仍旧一脸不愿意,但碍不住洛茗兮和元长乐两面夹击,他不得不同意:“这样也好,不过只有一盏茶的功夫,若是你不出来我便直接进去寻你。”
洛茗兮笑着撒娇:“知道知道,王爷放心便是。” ↑返回顶部↑
如他这般人物,怕也只有在洛茗兮的事情上才会如此激动,洛茗兮看着元熙一脸怒容,不但不生气,反而心里甜滋滋的。
她伸手去握元熙的手:“王爷别急,我又不是去奉献什么,只是如今洛婵玉和姜岚絮有鬼主意,我们只有从陛下这里才能知道她们到底要做什么。”
“我不管她们要做什么,总之这种事情是男人该做的,用不着你。”
洛茗兮眨巴着大眼睛看元熙:“王爷~”
“你给我老老实实回去等着大婚,朝堂上的事情不许掺和。”
“可是王爷一个人要对付他们很难,而且陛下现在跟洛婵玉已经生分了,我若是从中干预一下他们很容易出现裂痕的。”
“洛茗兮,你是本王王妃,不是随意利用的棋子,本王说过这种事情不用你!”
“吵什么呢?”
元熙和洛茗兮这边说话的声音大了些,元长乐从外面进来:“文昭,你有话不会好好说吗?怎的和茗儿吵起来了?”
“长姐可知这丫头要做什么?”
元长乐看洛茗兮,洛茗兮咬唇:“姨母,这件事……”
“我都听到了。”
元长乐拉着洛茗兮的手坐下,然后看元熙:“我知你担心什么,可是茗儿说的不无道理,如今正是瓦解他们的好时候,这样不费一兵一卒就能达到目的的办法你为什么不用?”
元熙脸色极其难看:“长姐也同意?”
“我为什么不同意?只要茗儿有把握就好,你为什么一定要拦着她做事呢?”
“我不是想要拦着她做事,而是这件事就不能去做,长姐你是没看到元启儒他……”
“我看到了。”
元长乐打断了元熙的话:“我不瞎,启儒是如何看茗儿的我当然看到了,可也正是因为如此茗儿才要去,不然把他也推到对立面去,到时候我们只会更难做。”
洛茗兮点头:“姨母说得对,更何况我有把握,王爷,不会出事的。”
“我不同意!”
元熙气愤的坐到一边:“洛茗兮,若是今日让我去对姜岚絮这般,你可愿意?”
“我……”
洛茗兮有些难做,片刻,她抬眸:“若是能对王爷好,我即便是不愿意也会让王爷去的,如今我们没有更好的办法,再说,我也不是去做什么,我有青荷陪着我,王爷不用担心。”
“那这样吧。”
元长乐开口:“这样吧茗儿,一会你带着青荷去,一盏茶之后我会去找启儒,你便借机离开,一盏茶的功夫,你只要表达出意思就好。”
洛茗兮点头:“这样可以。”
说着,又回头看元熙:“王爷觉得呢?”
元熙仍旧一脸不愿意,但碍不住洛茗兮和元长乐两面夹击,他不得不同意:“这样也好,不过只有一盏茶的功夫,若是你不出来我便直接进去寻你。”
洛茗兮笑着撒娇:“知道知道,王爷放心便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