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第479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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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打仗死了无数的男人,一个个家庭支离破碎,那这些破碎的家是怎么支撑下来,活下来的?真的是依靠微薄不堪的抚恤吗?
  不!
  是靠牛!
  是因为家里的男人死了,还有女人,还有牛!
  只要有一头牛帮着,女人辛苦辛苦,也能把地种出来,把家养起来,把弱小的孩子抚养成人,把老迈的父母送终。
  如果这个家连牛也没有,那只能把自己当牛用了,累,也得活下去,也得耕作下去,这就是无数底层百姓心中的牛精神。
  在古代,牛肉就不是随便可以吃的。哪怕是周天子,想要吃牛肉,也得等祭天祭祖的时候吃两口,王侯都没资格吃。
  秦代时,更是将耕牛当做了“人口”一般看待,直接登记造册,还会派人时不时上门看看你家的牛还活着不,若是受了伤,或者死了,那你的好日子也就结束了。
  哪怕是这头牛是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死了,或是太老了,自然死亡,你连动刀子宰杀的资格也没有,必须等官府来人,先调查牛的死因,确定不是你小子为了吃牛肉弄死之后,才会记录在案,然后再分配牛肉,至于你家分个牛腿还是牛头,那就看官员的心情了。
  如果调查是你蓄意杀了牛,那好了,牛死了,你也一块殉葬吧。
  杀牛,死罪,这不是开玩笑。
  汉代多少能吃点牛肉了,按照《汉律》规定,牛老年之后允许宰杀,但宰杀之前,需要到官府报备,而且还需要衙役在场,没许可杀牛,一样是死罪……
  唐代直接就禁止吃牛肉了。
  宋代法律意识提高不少,认为杀牛就是死罪,多少有点不合适,毕竟杀人才应该是死罪,牛怎么能和人比呢?
  于是在北宋的《宋刑统》里面规定,杀牛者的就拉走服刑,为期一年半。南宋认为太轻了,于是延长到了三年……
  一头牛,三年有期徒刑。
  等到了朱元璋时期,对牛依旧高度重视,并写入了《大明律》:
  凡故杀他人马牛,杖七十,徒一年半;私宰自己马牛,杖一百。耕牛伤病死亡,不报官府私自开剥,笞四十。
  如果平日里和官府关系不好,几十棍子下去,也就没命了。
  历朝历代极重耕牛,根本就在于极重农业,没有牛,开荒太难,没有牛,田地耕作太难,没有牛,拉运庄稼太难。
  一句话,没有牛,田亩数量就很难增长,农业增产就是个笑话。
  张昺有些着急,那么多百姓过来,马上就要分地了,这些地可不是已经耕作多年的老地,而是荒芜多年的荒地,上面不是树,就是草,还有水洼。
  现在天寒地冻,砍树可以,就当存点柴火了,烧了野草也可以,就当施肥了,可来年春天,这些地需要彻底翻一翻才行啊。
  没牛,拿什么犁地,拿什么翻土啊。
  “想办法,至少弄一万头牛,三户一头牛也行!”
  张昺踱步,严厉地说道。
  徐玉和一脸苦相,摊开手,道:“我的布政使啊,咱大明的耕牛从来都是不够用的啊,这能从哪里找去?”
  张昺一拍桌案,厉声道:“我只管要结果,给你们三个月,三个月内解决牛的问题,解决不了,我就解决你们!”
  徐玉和目瞪口呆,这算什么事……
  参政曹昱见状,连忙说道:“张布政使,这事确实难办,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牛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吹嘘两句就有了。我看,不如给朝廷上本,让朝廷想想法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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