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1 / 2)
“你我二人相识虽短,却已生死相交,肝胆相照。今日道别,为兄无以相赠,便派人打了此物送给你,他日你见此物,莫忘了你我钓鱼城这段生死情谊。”
裴昀接过锦盒,打开一瞧,但见其中竟是一只小小的黄金鱼钩,不禁哑然失笑:
“怎地不是直钩?”
一只鱼钩,既是蕴涵钓鱼城之战,亦是暗示二人初见之景。
白行山哈哈一笑:“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此计只可一施,绝不可二用,下一次你可就不上当了!”
至此,离别悲痛终是被冲淡了几分。
“四郎,一路保重!”
“安摧兄,嫂夫人,你们今后也多多保重。”裴昀拱手道,“安摧兄有伤在身,你们便送到这里吧。”
余晚娘柔声道:“四郎路上小心,也留心小九郎的安危。”
裴昀瞥了一眼身旁的马车,颔首道:“嫂夫人放心,我会将小九郎平安送回播州的。”
杨邦钰至今昏迷不醒,此番便由她护送其回播州杨家。
说罢,裴昀翻身上马,手握缰绳,再一次与白家夫妇挥手道别,拨转马头,南下而去。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乱世之中,相遇与别离本就十分寻常,只是裴昀并不知道,今次竟是她与白行山今生最后一次见面。
这狡诈的书生,磊落的将军,问心无愧的臣子,宁折不屈的好汉,永永远远留在了这片他用生命守护的城池,他的名字将与钓鱼城一同永世长存。
别君去兮何时还,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第151章 第四十五章
裴昀率十二名士兵,用马车拉着昏迷不醒的杨邦钰,沿川黔驿道,一路南下,向播州行去。
如今正值盛夏,蜀中本已酷暑难当,南疆更胜一筹,随着脚步愈发向南,气候愈发湿热,草木愈发旺盛,蛇虫鼠蚁也渐渐多了起来。虽沿途有驿站住宿换乘,但南疆地势复杂,途中免不了走了些弯路,为了尽快赶路,裴昀使钱雇了一个当地向导,引他们翻山越岭。
向导名唤罗奇,十五六岁的小伙子,专在驿站为外乡人引路谋生。南疆夷人杂居,虽以爻寨势大,但仍是有不少其他族群,这罗奇便是当地释族人。
罗奇为人机敏,身姿灵巧,攀石爬树的本事不逊于窦娃,山岭密林如履平地,裴昀等人骑马,他徒步,也能轻轻松松的追赶上来。这乃是当地夷人在崇山峻岭中打猎,天长日久下养成的看家本事。
“翻过这座山头,前面有一条小溪,溪水汇入黔江,看见黔江,便进入播州地界了。”罗奇在树上探了会子路,跳下树来,和裴昀禀报道,“裴公子我们可以在那溪边稍作休息,然后趁天黑之前,赶到下一个驿站。”
裴昀点头同意,遂吩咐下去。众人翻过山岭,果然见潺潺溪水自山间流淌而下,已是口干舌燥的士兵们二话不说去溪边取水,而后井然有序的埋锅造饭。
等待用饭之时,罗奇闲不住,又跑到了一旁的树林里摘野果子,不一会儿便兜了一衣襟毛刺刺的青黄色果子回来。
裴昀瞥了一眼,纳罕道:“这是什么?”
“是刺梨!裴公子要不要尝一尝?”罗奇笑嘻嘻道。
他掏出一把银色小刀,熟练的将果子上的刺削得一干二净,而后递给了裴昀。
裴昀犹豫接过,咬了一口,下一瞬便被酸得五官都缩到了一起,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罗奇哈哈大笑:“外乡人都吃不惯这个滋味,裴公子你下次可以试试晒成干,或浸成酒。”
裴昀猛灌了几大口清水,才将唇舌中的酸涩冲掉了些许,而后万分敬佩的看着罗奇如吃糖豆一般,一口一个生吞。 ↑返回顶部↑
裴昀接过锦盒,打开一瞧,但见其中竟是一只小小的黄金鱼钩,不禁哑然失笑:
“怎地不是直钩?”
一只鱼钩,既是蕴涵钓鱼城之战,亦是暗示二人初见之景。
白行山哈哈一笑:“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此计只可一施,绝不可二用,下一次你可就不上当了!”
至此,离别悲痛终是被冲淡了几分。
“四郎,一路保重!”
“安摧兄,嫂夫人,你们今后也多多保重。”裴昀拱手道,“安摧兄有伤在身,你们便送到这里吧。”
余晚娘柔声道:“四郎路上小心,也留心小九郎的安危。”
裴昀瞥了一眼身旁的马车,颔首道:“嫂夫人放心,我会将小九郎平安送回播州的。”
杨邦钰至今昏迷不醒,此番便由她护送其回播州杨家。
说罢,裴昀翻身上马,手握缰绳,再一次与白家夫妇挥手道别,拨转马头,南下而去。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乱世之中,相遇与别离本就十分寻常,只是裴昀并不知道,今次竟是她与白行山今生最后一次见面。
这狡诈的书生,磊落的将军,问心无愧的臣子,宁折不屈的好汉,永永远远留在了这片他用生命守护的城池,他的名字将与钓鱼城一同永世长存。
别君去兮何时还,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第151章 第四十五章
裴昀率十二名士兵,用马车拉着昏迷不醒的杨邦钰,沿川黔驿道,一路南下,向播州行去。
如今正值盛夏,蜀中本已酷暑难当,南疆更胜一筹,随着脚步愈发向南,气候愈发湿热,草木愈发旺盛,蛇虫鼠蚁也渐渐多了起来。虽沿途有驿站住宿换乘,但南疆地势复杂,途中免不了走了些弯路,为了尽快赶路,裴昀使钱雇了一个当地向导,引他们翻山越岭。
向导名唤罗奇,十五六岁的小伙子,专在驿站为外乡人引路谋生。南疆夷人杂居,虽以爻寨势大,但仍是有不少其他族群,这罗奇便是当地释族人。
罗奇为人机敏,身姿灵巧,攀石爬树的本事不逊于窦娃,山岭密林如履平地,裴昀等人骑马,他徒步,也能轻轻松松的追赶上来。这乃是当地夷人在崇山峻岭中打猎,天长日久下养成的看家本事。
“翻过这座山头,前面有一条小溪,溪水汇入黔江,看见黔江,便进入播州地界了。”罗奇在树上探了会子路,跳下树来,和裴昀禀报道,“裴公子我们可以在那溪边稍作休息,然后趁天黑之前,赶到下一个驿站。”
裴昀点头同意,遂吩咐下去。众人翻过山岭,果然见潺潺溪水自山间流淌而下,已是口干舌燥的士兵们二话不说去溪边取水,而后井然有序的埋锅造饭。
等待用饭之时,罗奇闲不住,又跑到了一旁的树林里摘野果子,不一会儿便兜了一衣襟毛刺刺的青黄色果子回来。
裴昀瞥了一眼,纳罕道:“这是什么?”
“是刺梨!裴公子要不要尝一尝?”罗奇笑嘻嘻道。
他掏出一把银色小刀,熟练的将果子上的刺削得一干二净,而后递给了裴昀。
裴昀犹豫接过,咬了一口,下一瞬便被酸得五官都缩到了一起,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罗奇哈哈大笑:“外乡人都吃不惯这个滋味,裴公子你下次可以试试晒成干,或浸成酒。”
裴昀猛灌了几大口清水,才将唇舌中的酸涩冲掉了些许,而后万分敬佩的看着罗奇如吃糖豆一般,一口一个生吞。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