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责任该谁承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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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有个局长认为这事儿和他无关,移动的管线、交通的路、他们公安部门和这事儿有什么关系?
  结果第二天建国市长就找到了公安局的这位局长,没有大发雷霆,而是采取了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和他讨论:&张局长,公安局负责各类刑事和民事的案件,负责地方的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说错没?&
  &市长您说的对!&
  &那好,请问张局长,一辆卡车撞倒了电线杆儿,导致死机被电击致死,属于天灾吗?&
  &不是。&
  &不是天灾,算是人祸吧?一个人自杀了我们也要分析他怎么死的,他自杀的动机是什么;一辆车撞到电线杆儿上出了人命,和公安局毫无关系吗?&
  张局长坐不住了。
  &有没有做过分析,这个井盖子是怎么没的?被人恶意破坏,还是被车辆碾压导致的?如果是有人恶意破坏,难道不涉及治安刑事?我看你干不了这个局长,别以为我没权任免,我有市长的表决权和反应的权力吧?从现在开始,你将被停职待查!&
  这是建国市长坐在这个位置以来罢免的第一个干部,也是唯一的一个。
  其余的局长都知道了,纷纷调兵遣将,很快就来了五六支专业队伍,大家齐心协力把这个井移到了更佳的去处。
  现在回到申请国家资金使用上来,因为资金问题导致偌大的工程停工,谁都没有责任?建国市长不信。(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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