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庶女的庶子 第38节(3 / 4)
沈明珠心生疑惑就屡次试探,终于确定江伯父心存不轨,她装傻试探借力打力,终于探听清楚江伯父的打算,本来打算揭穿江伯父的阴谋,却考虑到自己的行踪不能暴露,于是记下此事,飘然而去。
小小的女孩站在山野之中,淡淡说道:“从今天起,这世上再也没有沈明珠,只有沈风,沈风只是一个孤儿,只为生存。”
她要隐姓埋名,查到沈家灭门的真相。
*
故事告一段落,接下来就是沈风的冒险旅程。
宋朗月恋恋不舍的放下稿纸,长长的叹气,为了沈风的命运,为了她的刚强。
这样的姑娘,不论落到什么样的境地,也一定会好好的。同样,她也好奇沈姑娘接下去的故事,
她要怎么报仇?她要怎么逃脱江南鹤的追杀?一切的一切都是问题,也更加引人好奇,她很想让哥哥继续说下去。
“好了好了看了这么久,你不饿么?天都黑了。”宋朗旭推开窗户,“先用饭吧。”
天已经黑透了,星子在空中一闪一闪眨着眼。
好吧,时辰的确不早了,宋朗月只好把稿纸收起来,先去用饭。但是饭后她耐心的把稿纸一一装订,做了一个封面。
宋朗旭看妹妹对这些如此感兴趣,瞬间想起他以前买过的各种武侠册子,灵光一闪,“朗月如果觉得不过瘾,不如给这本书画插画?画出其中的情节?”
以前那些《神x侠侣》《鹿x记》上,每一章回或者情节要点,总会附带插画,形神兼备生动有趣,成为点晴之笔,朗月要是有兴趣,画插画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对啊,她也可以参与到其中来!宋朗月恍然握拳,她的画技虽一般,画插画也足够了,还能多些参与感呢!
说干就干,宋朗月拿来羊毫细笔,饶有兴趣的开始勾勒线条,两人一个写字一个画画,各得其乐。
这本被命名为《沈风传奇》的话本写到三万字时,周家送来一份请柬。
宋朗旭翻开一瞧,这才想了起来,原来是周大要成亲了!他岁数不小,周大姐姐其实早就在替他相看合适的姑娘,如今周大挂上了秀才的末班车,正好借着喜气,双方正式举办婚礼。
当时日子没定,等到看到吉利日子,周大连忙把帖子撒遍亲友,准备办的更热闹些。
宋朗旭自然要去的,还得提前准备好贺礼,他准备的是一对白玉的双鲤戏珠腰佩,寓意吉祥,另外添了些笔墨和膏脂,已经够够的。
人逢喜事精神爽,还在筹备婚礼的周大看着格外神清气爽,穿着一身新做的衣裳,忙的脚不沾地依旧高兴。
四人聚齐,蒋学文惆怅道:“周大哥都要成亲了,时间过的真快,不知道嫂子是何等人物,居然让你这么妥帖。”
周大露出梦幻般的笑意,“她啊,美貌非常还温柔体贴,乃是一等一的好女子,我瞧见她的那一刻,心脏就咚咚咚跳个不停,那时候我就决定了,非她不娶!别人再好都不行!”
“听起来是个大美人呐!我先恭喜你们恩爱和谐,一生顺遂了。”宋朗旭拱拱手。
周大摸着后脑勺,嘿嘿直笑,那模样看起来真是冒傻气。
蒋学文升起三分好奇,到底是怎么样的大美人呢?能让周大犯起了痴劲?倒不是有什么冒犯的想法,纯粹就是好奇心。
周大的婚礼办的隆重不失热闹,三朝回门后,周大就要带着自己的夫人熟悉周宅的种种事务,难免就要认识周大的朋友,蒋学文就看到了一直好奇的人。
周大夫人穿着银红色撒金衫子,随云髻上两三只金钗点缀,不用脂粉也是面生红霞,笑容温柔可亲令人如沐春风,可要是说美貌,顶多是中人之姿,很是寻常。
这就是周大天天念叨的大美人?!
“岂不闻,情人眼里出西施乎?”宋朗旭摇头晃脑,故作老学究模样。
蒋学文打个寒颤,怪吓人的!他觉得还是一个人挺好。 ↑返回顶部↑
小小的女孩站在山野之中,淡淡说道:“从今天起,这世上再也没有沈明珠,只有沈风,沈风只是一个孤儿,只为生存。”
她要隐姓埋名,查到沈家灭门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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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告一段落,接下来就是沈风的冒险旅程。
宋朗月恋恋不舍的放下稿纸,长长的叹气,为了沈风的命运,为了她的刚强。
这样的姑娘,不论落到什么样的境地,也一定会好好的。同样,她也好奇沈姑娘接下去的故事,
她要怎么报仇?她要怎么逃脱江南鹤的追杀?一切的一切都是问题,也更加引人好奇,她很想让哥哥继续说下去。
“好了好了看了这么久,你不饿么?天都黑了。”宋朗旭推开窗户,“先用饭吧。”
天已经黑透了,星子在空中一闪一闪眨着眼。
好吧,时辰的确不早了,宋朗月只好把稿纸收起来,先去用饭。但是饭后她耐心的把稿纸一一装订,做了一个封面。
宋朗旭看妹妹对这些如此感兴趣,瞬间想起他以前买过的各种武侠册子,灵光一闪,“朗月如果觉得不过瘾,不如给这本书画插画?画出其中的情节?”
以前那些《神x侠侣》《鹿x记》上,每一章回或者情节要点,总会附带插画,形神兼备生动有趣,成为点晴之笔,朗月要是有兴趣,画插画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对啊,她也可以参与到其中来!宋朗月恍然握拳,她的画技虽一般,画插画也足够了,还能多些参与感呢!
说干就干,宋朗月拿来羊毫细笔,饶有兴趣的开始勾勒线条,两人一个写字一个画画,各得其乐。
这本被命名为《沈风传奇》的话本写到三万字时,周家送来一份请柬。
宋朗旭翻开一瞧,这才想了起来,原来是周大要成亲了!他岁数不小,周大姐姐其实早就在替他相看合适的姑娘,如今周大挂上了秀才的末班车,正好借着喜气,双方正式举办婚礼。
当时日子没定,等到看到吉利日子,周大连忙把帖子撒遍亲友,准备办的更热闹些。
宋朗旭自然要去的,还得提前准备好贺礼,他准备的是一对白玉的双鲤戏珠腰佩,寓意吉祥,另外添了些笔墨和膏脂,已经够够的。
人逢喜事精神爽,还在筹备婚礼的周大看着格外神清气爽,穿着一身新做的衣裳,忙的脚不沾地依旧高兴。
四人聚齐,蒋学文惆怅道:“周大哥都要成亲了,时间过的真快,不知道嫂子是何等人物,居然让你这么妥帖。”
周大露出梦幻般的笑意,“她啊,美貌非常还温柔体贴,乃是一等一的好女子,我瞧见她的那一刻,心脏就咚咚咚跳个不停,那时候我就决定了,非她不娶!别人再好都不行!”
“听起来是个大美人呐!我先恭喜你们恩爱和谐,一生顺遂了。”宋朗旭拱拱手。
周大摸着后脑勺,嘿嘿直笑,那模样看起来真是冒傻气。
蒋学文升起三分好奇,到底是怎么样的大美人呢?能让周大犯起了痴劲?倒不是有什么冒犯的想法,纯粹就是好奇心。
周大的婚礼办的隆重不失热闹,三朝回门后,周大就要带着自己的夫人熟悉周宅的种种事务,难免就要认识周大的朋友,蒋学文就看到了一直好奇的人。
周大夫人穿着银红色撒金衫子,随云髻上两三只金钗点缀,不用脂粉也是面生红霞,笑容温柔可亲令人如沐春风,可要是说美貌,顶多是中人之姿,很是寻常。
这就是周大天天念叨的大美人?!
“岂不闻,情人眼里出西施乎?”宋朗旭摇头晃脑,故作老学究模样。
蒋学文打个寒颤,怪吓人的!他觉得还是一个人挺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