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婿后的发家生活 第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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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氏颔首道:“我儿得医仙庇佑,往后必然是前途坦荡。可……可你父亲留下的东西,我实在是不忍心让那些都便宜了旁人去。”
  本朝女子的地位比从前高上许多,相传是开创盛世的那位圣祖皇帝幼年时曾沦落在外,被一妇人收养,悉心教导,养育了数年。
  等到圣祖继位后,感念其养母的恩德,便更改了许多陈旧法规了,让女子也能做营生、立女户,靠自己过活。
  可惜到底这世界是男人当权,因此等到圣祖百年后,许多法规条例又被慢慢地修改回去。
  但已到底比前朝数代好的太多,例如江家眼下这个境况,在前朝若是户主去世无子,其女又没有招赘完婚的,便会被立刻定义为绝户,由族亲刮分家产。
  而本朝现在的律法则是其女只需要按着风俗在百日内完婚,则能继承全部产业。而若是其女出嫁,则财产由其女和夫家共同继承。
  这也是秦氏上门提议说要把入赘改为出嫁的一层原因——江月嫁去宋家之后,也不会失去继承权,反倒是宋家能得到更多好处。
  当然了,时下都已经知道他们二房没落,而宋玉书在秦氏眼里更是有无尽造化,早晚要平步青云的,因此那点家财跟退婚相比,秦氏更属意后者。
  眼下距离江父去世已经过去了五六十日,百日完婚的期限只剩下月余时间。
  若退了宋家这门亲事,到哪儿再去寻一户合适的人家呢?
  总不好再降低标准,仓促间寻个更配不上自家女儿的来滥竽充数,那更是要害了自家女儿一辈子的。
  所以许氏才那般不赞同退亲。
  而江月跟她的想法则不同,钱财于她而言不过是身外物。
  更别说江父辛苦半生积攒的家业早就赔付的所剩无几,连京中的田地宅子都一并贱卖出去了。
  眼下唯一还能称得上家业的,大概也就是江家二老剩下的那点祖产——一间不得变卖和转让的小饭馆。
  那小饭馆的地段和大小很是一般,不然当年也不会连供养一个读书人都十分吃力。
  连带着后头江家大房发家之后都看不上这么一点蚊子腿似的营生,所以老太爷才给了江父继承。
  但此时江月却说不出‘那点祖产不值什么银钱,自己能带着许氏过上更好的生活’这样的话。
  因为连江月这对凡间银钱都无甚概念的医修都能想到这一层,许氏自然也能想到。
  许氏口中的继承家业,则也不是指实际的那点东西,而是一份传承,一份‘江父虽然故去、但她和女儿仍然照着江父的遗愿那般好好生活’的念想。
  若她不是换了个芯子,而是原来的江月,大概也会和许氏秉承着同样的想法。
  她总不能顶着原身的身份再活一遭,承了江家人的恩德在先,后头却去做那违背原身本意的事儿吧!
  许氏说着话,情绪不由又激动了几分,又是一阵胸闷气喘。
  江月那凭空多出来的医术既已过了明路,见状便立刻伸手搭上许氏的脉。
  许氏的脉象往来流利,应指圆滑,如珠滚玉盘之状,居然是女子妊娠后特有的滑脉!
  也难怪她频繁的胸闷气促,情绪起伏甚大。
  这下子江月是更不敢刺激她了,立刻应道:“您莫着急,宋家的亲事退就退了,真要同那样居心叵测的人家结亲,虽解决了眼前的困境,但往后必有无穷尽的麻烦……至于咱家的家业,您也不必担心旁落他人之手。一月之内,我再另寻一个赘婿。”
  第七章
  听了江月这掷地有声的话语,许氏不由心道女儿果然还是年少不知事儿,便以为招婿入赘这事极为简单。
  转念想到自家女儿也是大病初愈,没得为这事儿再与她争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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