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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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紧吗?”
  “不要紧!哥哥,你放心!”
  他亲切地握了握金秀的手,同时感到有两颗烫热的泪珠滴在了他的手背上……
  ---第五十二章
  第五十二章
  生活中的某种巧合常常使人感到象是天意的安排。金秀怎么能想到,她在这样一个地方和少平哥相遇呢?当她面对受伤的少平时,心中不知是喜还是悲!喜的是,她这样意外地见到了他。悲的是,她见到的是一个受了重伤的孙少平。
  悲喜交加的金秀现在既顾不上喜,也顾不上悲;她要全神贯注、全力以赴护理好亲爱的少平哥哥。也许这的确是一种天意的安排,使她有机会能以这样一种方式接近他……不用说,金秀太熟悉躺在眼前的这个人了。在她童年和少年的全部生活中,他都是她周围少数几个最亲近的人。他是她哥金波的朋友;是她的朋友兰香的哥哥。他们两家人一直亲密无间地生活在双水村,每个人都象自家人一样可亲。
  可是虽然如此,由于年龄的差别,以前她和少平哥之间犹如隔辈之人,不象她和兰香那样交往自如。从她记事开始,她就一直把少平看作是大人,而自己在他面前永远是个小孩子。
  直到她自己感觉到自己也长成了大人后,细细一盘算,才有点惊讶地“发现”:少平哥只比她大四岁呀!
  他们实际上是同代人。只因为少平哥成熟早,她才老早把他看成大人自己好象一直是小孩。就是现在,她也很难完全把这种心理调整过来。自从她考上大学来到大城市,进入另一个生活世界以后,双水村,石圪节,原西城,以及过去生活中亲近的人,似乎渐渐变得遥远而模糊了。新的天地和新的人物占据了她的生活。与此同时,她也告别了孩子时代,进入了成年人的行列。这种急速的变化,使人马上感到过去十几年的一切都成为久远的历史,被纷乱地存放在了记忆之中。生活中的金秀成了另一个金秀。接着,风度和学识俱佳的顾养民走进了她蓓蕾般的情感世界。她恋爱了。爱情之火烈焰熊熊燃烧了一些时候。后来,不知为什么,心灵中的这簇火焰跳荡得不象当初那般欢快。她渐渐感到她和顾养民之间有某种不太和谐的东西。不是他有什么明显的缺陷;恰恰相反,他各方面都很出色。但是,对她来说,他身上总缺点什么。而这种缺憾是不能通过其它途径所能弥补的。什么缺憾?归根结底是性格不合。他太学者气,而她需要一个性格刚健的男友。当然,这种学者风度决非什么缺点,对某些女孩子来说,她们对男人所追求的正是这一点。可是,这一点正是她所不满足的!
  就在这种情况下,她想到了少平哥。这次,是她自己主动走进了一个男人的感情世界,而且自然得让她感到惊讶。她爱上了少平哥?爱上了!爱得如此强烈,以至都不由向她哥金波含蓄地流露了她的心思。在她迄今为止的生活范围内,她感到只有少平哥具备她所要求的男人的素质。是的,他许多方面都无法和优越的顾养民相比。他没有上大学。他是煤矿工人。但他强健的体魄,坚定深沉的性格,正是她最为倾心的那种男人。另外,他们从小就象兄妹一般相亲,如果一块生活,那种甜密也许是外人所难以替代的。至于煤矿工人又有什么关系!她已经是一个能超越世俗观念的人;她懂得幸福不在于自己的丈夫从事什么样的职业,而在于两个人是否情投意合。金钱、荣誉、地位和真正的爱情并不相干——从古到今,向来如此!到时候,她要求分配到他所有矿医院就行了。只要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即便到天涯海角去生活也是幸福的。
  所有这一切实际上都还是她自己的单相思。她没有机会向少平哥表白她的心意。她曾想给他写一封信,但提起笔又鼓不起勇气。唉,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之间太亲近了,反而有一种难言的障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养民太爱她。使她的感情受到了牵制;她也鼓不起勇气斩钉截铁地断绝和顾养民的关系。初恋中类似的犹豫不决是允许的,也常常是不可避免的。这肯定是暂时现象,事情到最后总会有个难一不二的结局。因此,我们先不必匆忙地责备我们亲爱的秀!
  现在,一次意外的事故,终于把孙少平送到了她面前。
  不过,尽管看起来这似乎是一种天意的安排,但事情究竟会怎样发展,我们还很难预料……得要顺便交待一下:顾养民已经在去年夏末的时候,考上了上海医科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他亲爱的姑娘,到那个庞大而杂乱的大城市深造去了。半年来,几乎每星期都要给金秀一封情意绵绵的信。他也能不断收到金秀的回信。但是,他并不知道,他所热爱的姑娘,很大一部分心思早已飞到了铜城那条小山沟的煤矿上……秀是不久前来医院实习的。这次实习的同学分散在城内各大医院,他们宿舍只有她一个人留在附属医院。白天在医院搞实习,晚上要回去照门。
  今天晚上,她不能回宿舍睡觉去了。她要守护在亲爱的少平哥身边……现在,天色已经发白。
  远处传来车辆行驶的隆隆声。她没有一丝睡意,手一直握着少平的手。她知道,他此刻需要一个亲人在自己的身边。她为他的伤痛焦急难过,又为她能在这样的时候守护在他身边感到幸福……孙少平慢慢才弄清楚了他自己发生了什么事。
  伤势不轻,这他心里明白。他庆幸他还活着。
  但这伤将给他留下什么后遗症,他估摸不来。头剧烈地疼。右眼象戳进了一颗铁钉。会不会成为白痴或至少会成为“独眼龙”?如果是这样,那还不如死掉!象师傅和晓霞那样干干脆脆离开这世界。
  是的,他才二十七岁,还没好好活几天人。但他不愿以白痴或残疾人的身份在这个世界上活一辈子。秀说“不要紧”,这多半安慰他。如果“不要紧”,为什么要把他弄到省城来治疗?
  现在,他紧紧握着秀的手不愿放开。在这样的时刻,他承认自己的精神是脆弱的。他感谢命运把秀及时地安排在他身旁,使他有个依托。
  “现在……是什么时候?”他问秀。
  “天已经明了。”
  “太阳出来了吗?”
  金秀抬起头,透过落地式大玻璃窗户,看见远方亮起大片的玫瑰红。
  她对他说:“快了!”
  “太阳……”他叹息了一声。“以后还能看见太阳吗?”“怎么不能?哥哥!一切都会象过去一样。等你好了,咱们一块到郊外的山上去看太阳!”
  “不过,秀,还是咱们双水村的太阳好。早晚又圆又红,中午象金子一般黄亮。城里的太阳有时候象蒙了灰尘,模模糊糊。秀,你不知道,矿山的阳光也好,只是我们一年四季很少能看见……”“哥,等你好了,咱们一块回双水村。要不,我跟你去矿山……”“噢……你应该很快给兰香打个电话,让她来顶你。你一个晚上没睡了!”
  “兰香不是到四川西昌实习去了吗?你不知道?”“噢!我忘了……她是半月前走的。”
  “要不要我给她发一封电报?”金秀问。
  他没有回答。显然有点犹豫——他不愿耽误妹妹的实习。“不要给她发吧!”金秀自己先开口说。她愿意此间由自己一个人陪伴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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