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那菜市场的白月光 第7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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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说胡话。”
  我帮她把头发裹起来,带她到窗口,那里能看到当年的金帛大酒店,它后来变成了一个民营饭店,倒闭了,再后来成了一家影楼,又倒闭了……
  “我把它租下来了。”我说:“你女儿,现在是那里的老板了。”
  ——
  经过多方的比较后,我终究决定放弃在奉城开公司了。
  原因也很简单,成本高,而且建筑公司呈饱和的状态。
  世界就是那么残酷,环境好的地方,其实根本什么都不缺,可大量的人力物力还是纷纷涌向那里。
  而那些真正缺乏资源的地方,人却越来越少。
  当然我也没有怀揣着多么崇高的目标,我只是觉得,如果我能在我们老家,以最专业的水准把公司做起来,那么哪怕只有一个项目,我也能吞掉一块肉。
  而不是跟一百个人,抢十个项目。
  而选择金帛酒店,其实还是个挺意外的事情,程厦的妈妈曾经是那里的经理,杀害她的人,也是当年金帛酒店的服务员。
  程厦为了查明当年的真相,调查了很久,顺带也查清楚了金帛酒店那错综复杂的债务状况,这块地牵扯了许多方的权利,一般人搞不清楚,就会掉坑。
  但我们弄清楚了。
  “随着市中心的转移,这一片挺荒凉的,所以做饭店什么的,很难,但是如果开公司的话,反而合适。”程厦如是说:“交通方便,地方宽敞,房租也不高。”
  本来我去看过,还在犹豫,可是我在从奉城回来的火车上,神乎其技的接到了金帛酒店现在老板的电话,他说这边之前驾校的合同已经到期了,如果我可以签五年的话,可以一个极低的价格租给我。
  它的金马桶已经被敲掉了,漂亮的旋转门也没了,整个地方灰扑扑的,但没关系,我有信心可以把它重新装修得很漂亮。
  原来养着白孔雀的园林变成了驾校练车的院子,现在它可以停我的水泥车。
  年后我们就要签合同了。
  我说:“妈,我要开公司了,我每月给你生活费加上工资,五千块钱,你来帮我盯着装修,以后帮我干后勤,可以么?”
  我妈愣了一下,说:“那你也给我整个制服呗?”
  我说:“行啊。”
  于是她笑的牙花子都出来了,她说:“行啊,我闺女真行啊!”
  她满脸骄傲。
  ——
  给她送完钱,我又去了我爸家。
  闹了那么多矛盾,我也懒得装什么亲热,沉默着看了会电视,就起身说:“那爸,我走了。”
  我爸说:“饺子都煮好了,吃两个吧。”
  “行。”
  我弟据说处了个女朋友,中午去人家里吃饭,晚上才回来。
  我、后妈、我爸,这神奇的一家三口,就沉默着坐在那里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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