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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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作品中由于各种原因原谅仇人甚至还和仇人在一起的主角,老实说,少年是看不懂的。
  沈扬身上有种为大多数陌生人牺牲的精神,沈沐没有,他把自己的“小家”看得比“大家”要重,重得多,这或许就是李和光为什么选择了他的原因。
  这是自私。
  然而又有几个人,不自私?
  如果楚莹莹和齐悦一起为基地效力,两方互补,当然再好不过,可这里有两个问题,首先楚莹莹已经逃走,行踪不明;其次,榕城基地的领导者得不到他的认同,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的队员让出去呢?
  想也知道,如果这时候齐悦的身份曝光,便会享受到楚莹莹的待遇——熊猫的待遇。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住在——笼子里。
  或者叫自然保护区?
  少年的视线在众人身上划过,悠然想着:是时候决定一个真正的领导者了。特勤大队的技术兵即将到位,卫星网络连通之后,和其他基地首领对等的人都没有,岂不是丢人丢到外面去了?
  这个基地折腾了这么久,是时候决定话语权了。
  当然,要合他心意。
  “习市长呢?”
  “在市政府。”
  沈浩奇道:“女儿被咬了他还坐得住?”
  王武回答:“不排除城中仍潜伏着丧尸的可能性。市长在政府办公楼里开会。”
  闻言,李和光抬头瞧了这寡言少语的保镖一眼。
  果然能待在司令公子身边的不是什么善茬吗?
  连胜利都不敢迎接、为了自身安全龟缩在建筑物内、美其名曰开会的市长方……和亲自迎敌、奋斗在最前线、父亲倒下儿子顶上的司令方……谁更适合做这次胜利的主人,再清楚不过。
  李和光重新低下头。
  不管了。
  反正,跟着队长就好。
  有人挑了最重的担子,这感觉真是再好不过。
  虽然不是不能思考,但他并不喜欢思考,更喜欢作为一把锋锐的刀去杀敌,这或许就是他会如此喜欢军刀的原因吧。
  而且,在这屋子里,有个人和他很相像。
  秦歌。
  在初见不久的地下研究所里,看见秦歌战斗的样子时,他就有这种感觉了。
  比起作为一个领袖运筹帷幄,秦歌更喜欢的,是进攻的时刻,全身都在渴望战斗。
  可惜而可喜的是,对方是司令独子。
  又待了一会儿,随意聊了些有的没有,徐晟等人也到了,一行人汇合后“浩浩汤汤”地往市政府走去。唔,或许可以形容成,明明没有千军万马,却有千军万马的气势?他们在市政府门前遇见了个被搀扶着的军装老人,老人头发已全白了,脸上刻满了岁月的风霜,却显得很精神,喜气洋洋道:“臭小子!”
  “爸,你怎么来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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