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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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辞劳远。
  你随我放火
  瞎狗牲畜看在眼里
  我有一个开篇
  是了,我的名字叫寓言
  /
  有首歌我一时记不起。当年因为八古一句话:十万能去新疆六次。我就去了,应该还是国中生。我在那一直听那首歌,草原民族的歌,某一晚蒙古人也弹着个乐器(二弦的)高歌给我听。他们或许才是真正的活着,其他的,都像余华笔下的主角富贵之子那般,遭放血至死,还荣幸得不得了。
  八古嗜书,走火入魔,所以叫八古(股)。
  好,我记起了那歌,叫〈出塞曲〉。是的,就这歌。
  那蒙古人的歌声就刻在我脑中。
  我感受到前有未有的悲凉,在那以后再没有过的深远无际的冷寡空疏,不停与我交谈又不断尝试肢解我。西川写了诗给草原,海子写了诗给远方,叶赛寧写了诗给地土,物件融入诗人的骨血,几乎都是自然。夜里烧火驱野兽。地陪搓草,给我闻手香,真神奇的气味,好像是叫我留在这。住下吧,谁都爱你,铁道死者要我们面朝大海,他朋友无非馀生朝山。
  我写字,写要给八古的信,因为他把我推来了这里。我写:我觉得大地是床单,是一个人,是纳百川而傲四方的勇者,我们一生都在跟它做爱。在这里我来到高潮,万生畅吟。你没有听过这般美妙的声音,没有词语、没有华丽伴奏,就叫你泣血。隘口叁分鐘,你已走去大半年岁,孕育乾渴壁癌。
  《灰鼠》调出我当时记忆。
  我是强调目的性的人,没有完备动机,一分时间不乐花。
  里面没有烤肉味,羊杂碎也不存在,还缺了个搞笑地陪,就只是那一整大片的草场,我在开头和结局时看到。我逍遥游。美妙收束,好极了。
  我爱一本书,究其根本,是因我爱我的记忆。
  普遍事实,不通用所有。
  /
  hi:)
  嗨,草原见。信物是猎鹰。
  /
  那些被杀的人还继续被杀
  被敌人杀
  冷酷又乾净
  一个好人
  一张脸
  一个铁般的声音
  开始去寻找敌人
  却杀死了许多无辜的坏人
  每个爱人都坏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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