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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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霍小珩和叔叔决裂时的场景,像极了当年河边委屈的小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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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2章
  “我知, 父亲当年离开荆州之后, 也是多方寻觅,年幼时离散的唯一的一个手足兄弟,早已不知颠沛到了何处。他只好暂时在长安歇脚, 试着攀上权贵, 广撒罗网, 总好过大海捞针。但后来却没有去找。”
  霍维棠来长安之后多没多久, 因长公主的垂涎, 他行动有诸多不便, 但也正是因此,他得以进入御园,在皇家的宴会之中, 看见了那个朝中新贵, 彼时那端着酒盏谈笑自若,神清骨秀,萧肃清朗的俊美男人,面部轮廓,依稀便是当年那倔强的小孩儿面孔。
  人潮熙熙,傅君集也留意到了他。目光拂过,略微一滞, 但随即化作笑意,转向了别处,犹如不闻。
  霍维棠心中如霹雳雷鸣,他失神地咬牙垂眸。时隔多年, 弟弟不认他了。弟弟改名换姓,成了一个全新的人,傅君集,寒门出身的少年权贵,竟是如此……风度翩翩。于霍维棠而言,已是面目全非。
  宴席过后,相见仿如不见,没有人对彼此伸出过手,便如同两个陌路之人。
  连霍维棠也想不到,他短暂地离开长安之后,傅君集会找上他的儿子。
  花眠抚着霍珩已湿润了的鬓角,沿着他的耳廓亲吻而下,充满了眷恋和满足。
  “郎君。”
  她吻着他,慢慢说道:“他被卖给乡绅之后,后来随着那乡绅到了洛阳。到底是底子不足,乡绅在洛阳非但没有站住脚,反而家财散尽,彻底地倒了。傅君集最为落魄,无依无靠,甚至要沦落到与街头恶狗夺食。”
  霍珩的宽肩发出轻微的颤动,被花眠箍紧了许多,他才如同有所皈依,沉默之后“嗯”了一声。
  “后来呢?”
  “后来……”
  傅君集遇到了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人。
  少女乘着翠华车马,从街市路过,顺手挽救了一个吃不饱饭,浑身黑漆漆的,只能从乱发底下看到一双明亮得不像话的眼的叫花,少女却感到一阵惊奇,“我们洛阳,也有这样的人?”
  傅君集不知自己已经出了名了,少女一旁的男人对她回禀道:“不知这个乞丐哪里来的傲气,宁可与恶犬抢食,也不肯伸手要饭。”
  少女惊讶地走上前,他要起身,左右怕他对少女不利,将他一把摁住,少女挥退他们,看了他几眼,回眸对那持剑的青年笑说:“他年纪还小,怎么不找个活儿做做?”
  青年垂眸,“听人说,他是个跛子。”
  少女再度惊讶了,她垂下面,上前去探看了几眼。
  “将他带回去吧。”
  “郡主?”青年错愕。
  “带回去。”少女用一种不容置喙的口吻说道。
  左右无奈,只得叉起傅君集,将遍体鳞伤的小少年带回了府上。傅君集身上遍布着狗牙留下的伤口,浑身血,腿因为抢夺狗食而被主人家挥杖打断,可那倔强明亮的双眼,一如往昔,并没有半分蒙尘。这样的眼睛,让少女一见便喜欢上了。
  他后来知道,那少女是临江王独女,于洛阳有亲眷,来参加表兄婚礼的。
  她将他带在了身边,让人替他梳洗,露出他原本清秀俊美的脸,当他风姿楚楚、如圭如璧地出现在少女面前时,少女吃了一惊,随即她笑说道:“原来你是这么一个美男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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